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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吕坤的演小儿语

      中国向来缺少为儿童的文学。就是有了一点编纂的著述,也以教训为主,很少艺术的价值。吕新吾的这一卷《演小儿语》,虽然标语也在“蒙以养正”,但是知道利用儿童的歌词,能够趣味与教训并重,确是不可多得的,而且于现在的歌谣研究也不无用处,所以特地把他介绍一下。
    原书一册,总称“小儿语”,内计吕得胜(近溪渔隐)的《小儿语》一卷,《女小儿语》一卷,吕坤(抱独居士)的《续小儿语》三卷,《演小儿语》一卷。前面的五卷书,都是自作的格言,仿佛《三字经》的一部分,也有以谚语为本而改作的,虽然足为国语的资料,于我们却没有什么用处。末一卷性质有点不同,据小引里说,系采取直隶河南山西陕西的童谣加以修改,为训蒙之用者。在我们看来,把好好的歌谣改成箴言,觉得很是可惜,但是怪不得三百年以前的古人,而且亏得这本小书,使我们能够知道在明朝,有怎样的儿歌,可以去留心搜集类似的例,我们实在还应感谢的。
    书的前面有嘉靖戊午(1558)吕得胜的序,末有万历癸巳(1593)吕坤的书后,说明他们对于歌谣的意见。序云,
    “儿之有知而能言也,皆有歌谣以遂其乐,群相习,代相传,不知作者所自,如梁宋间‘盘脚盘’,‘东屋点灯西屋明’之类。学焉而于童子无补,余每笑之。夫蒙以养正,有知识时便是养正时也。是俚语者固无害,胡为乎习哉?……”
    书后云:
    “小儿皆有语,语皆成章,然无谓。先君谓无谓也,更之;又谓所更之未备也,命余续之,既成刻矣;余又借小儿原语而演之。语云,教子婴孩。是书也诚鄙俚,庶几乎婴孩一正传哉!……”
    他们看不起儿童的歌谣,只因为“固无害”而“无谓”,——没有用处,这实在是绊倒许多古今人的一个石头。童谣用在教育上只要无害便好,至于在学术研究上,那就是有害的也很重要了。序里说仿作小儿语,“如其鄙俚,使童子乐闻而易晓焉,”却颇有见地,与现在教育家反对儿童读“白话浅文”不同,至于书后自谦说,“言各有体,为诸生家言则患其不文,为儿曹家言则患其不俗。余为儿语而文,殊不近体;然刻意求为俗,弗能。”更说得真切。他的词句其实也颇明显,不过寄托太深罢了。
    《演小儿语》共四十六首,虽说经过改作,但据我看去有几首似乎还是“小儿之旧语”,或者删改的地方很少。今举出数篇为例。
    九
    鹦哥乐,檐前挂,
    为甚过潼关,
    终日不说话。
    二五
    讨小狗,要好的。
    我家狗大却生痴,
    不咬贼,只咬鸡。
    三八
    孩儿哭,哭恁痛。
    那个打你,我与对命,
    宁可打我我不嗔,
    你打我儿我怎禁。
    四一
    老王卖瓜,腊腊巴巴。
    不怕担子重,
    只要脊梁硬。
    我说这些似是原来的儿歌,本来只是猜想;从文句上推测,又看他解释得太迂远了的时候,便觉得其中当含着不少的原有分子,因为如果大经改作,表示意思必定更要晓畅。大约著者想要讲那“理义身心之学”,而对于这些儿童诗之美却无意的起了欣赏,所以抄下原诗而加上附会的教训,也未可知:我读那篇书后,觉得这并非全是幻想。
    我们现在把那四十六首《演小儿语》,转录在北大《歌谣周刊》上面,或者于研究歌谣的人不无用处,并希望直隶河南山西陕西各处的人见了书中的歌,记起本地类似的各种歌谣,随时录寄。《演小儿语》虽经过改作,但是上半,至少是最初两句,都是原语,所以还可以看出原来是什么歌,如“风来了,雨来了”也在里面,只是下半改作过了。从这书里选择一点作儿童唱歌用,也是好的,只要拣取文词圆润自然的,不要用那头巾气太重的便好了。
    一九二三年四月)(《谈龙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