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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关于鲁迅书后

      日前给《宇宙风》写了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随后宇宙风社来信说,在东京的一段落未曾写入,嘱再写一篇当作补遗。本来在“吃烈士”之风正盛的时候,我不预备多写以免有嫌疑,但如补前篇的遗漏,那也似乎无妨,所以勉强再写了一点寄去。这是十一月八日的事,次日接到武昌来的一明信片,其文云:
    “鲁迅先生死了!
    今天看见《宇宙风》二十八期所载下期新目预告,将有《鲁迅的学问》一文发表。我想,鲁迅先生的学问,先生是不会完全懂得的,此事可不劳费神,且留待别些年青人去做,若稿已告成,自可束之高阁,不必发表。此上祝好!武昌田上。”
    这种信或文章在我看了是并不觉得希奇的,因为我有点儿像王荆公的样子觉得人言不足信,自己的短长还是自己知道的最清楚,虽然称赞当然要比骂好,但听了总都是耳边风也。这回对于武昌田君的信片却特别觉得有兴趣。为什么呢?“明珠”栏刚有长之的小文,题曰“封条”,末节有云:
    “现在中国文坛上损失了一位大人物——鲁迅。于是我又开始看见各色各样的封条,大概仍是封好了,不许动,完事。这恐怕是中国人所最善于作的了,作书是为要人看,但在中国却要藏之名山,书是为要人读,但在中国却要束之高阁。”田君的信片上明明令人“束之高阁”,觉得这是很好的资料,可以给封条主义做个实例。至于我那两篇文章却终于发表了,因为我觉得没有遵命之必要。那文章差不多都是行状中的零碎材料,假如有毛病则其唯一的毛病该是遗忘,即在不能完全记得而不在懂得与否。我在这里觉得很有兴趣的,即田君未曾见到文中所说何事而便云不必发表。老实说,我那篇文章里遗漏当然很多,如豫才捐刊《百喻经》这一件事,便是刚才读了《民间》周刊上伏园的文章才记起来的。经末识语云:
    “会稽周树人施洋银六十元,敬刻此经,连圈计字二万一千零八十一个,印送功德书一百本,余资六元拨刻《地藏十轮经》。民国三年秋九月,金陵刻经处识。”本来事情太多了,老人又记性不好,有些事的确要靠朋友们帮忙才能凑足,自然有些也是别人不会知道的。田君于未见之先便如此不满足,其殆有先见欤?希望读后更能匡我不逮,如伏园那么有所补益,愿谨候明教。如或单纯是封条主义,则不佞素不喜各色封条,幸恕不能承教耳。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