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十八 关于割股

      割股是中国特有的事情,在外国似乎不大多。但是老实说,我对于这件事很不喜欢,小时候看任渭长所画的《於越先贤像赞》,见卷下明吴孝子希汴的一张图,心里觉得很是讨厌,虽然他是在割他的脚八桠子。后来读民俗学的闲书,知道这与吃人的风俗有关,又从新感到兴趣。本来人肉有两种吃法,其一是当药用,其二是当菜用。当菜用又有两类,即经与权,常与暂。古时有些有权力的人就老实不客气地将人当饭吃,如历史上的舂碓寨与两脚羊,在老百姓则荒年偶然效,到得有饭吃了大约也便停止,如历史上青州忠义之民逃往临安,一路吃着人腊。当药用的理由很简明,虽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卷五十二人部中极力反对,但是他说,“后世方技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可见这在方技之士是很重要的药,而民间正是很信用他们的。据王渔洋《池北偶谈》卷二十三云:
    “顺治中安邑知县鹿尽心者,得痿痹疾,有方士挟乩术自称刘海蟾,教以食小儿脑即愈。鹿信之,辄以重价购小儿击杀食之,所杀甚众而病不减。复请于乩仙,复教以生食,因更生凿小儿脑吸之,杀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随彰闻,被害之家共寘方士于法。”俞曲园先生《茶香室续钞》卷七引此文,以为士大夫而至于食人,可谓怪事,其实并不足怪,盖他们只是以人当药耳,至于不把人当人则是士大夫之通病也。此下所引亦是顺治康熙间事,见缪竹痴刻本明遗民吴野人《陋轩诗》卷十,题曰“吴氏”,有序云:
    “吴氏名伍,安丰场人,嫁鲁高。高父病笃,闻里人有割肉疗疾者,以其事语家人,欲高效之也。时高亦病,妇乃慨然代高,引刀割左肱肉,刀利切骨,血流十二昼夜死。见者莫不悲之。”诗凡十解,其四解云:
    饮不宜汤液,啜不甘糜粥。
    鬼伯促人命,鬼舅急人肉。
    又九解云:
    得肉舅乃愉,代夫妇乃死。
    呜咽家人哭,何人能赎尔。
    吴野人盖古之高士也,《陋轩诗》诚如《四库存目提要》所说,“生于明季,遭逢荒乱,不免多怨咽之音,”然其温柔敦厚则无可疑也,诗乃云得肉舅乃愉,岂不悲哉。此舅真太穷,惜不能如鹿尽心买肉吃耳,若其人盖亦铮铮之士大夫欤。
    第三件事真真凑巧却也正是清初的,不,这事永远会有,也永远不能决定是那一天的事,因为这是一个笑话。这见于石成金所编的《传家宝》全集中,原书刊于康熙年间,所以我姑且说是清初,其实是在现今也很多有的。原文云:
    “有父病,延医用药,医曰,病已无救,除非有孝心之子割股感格,或可回生。子曰,这个不难。医去,遂抽刀出,是时夏月,逢一人赤身熟睡门外,因以刀割其股肉一块。睡者惊起喊痛,子摇手曰,莫喊莫喊,割股救父母你难道不晓得是天地间最好的事么?”
    列位莫笑,此子亦是太穷,买不起整个活人来送给他老太爷吃耳,若鲁高还买得一个老婆可以替代,并此而无之者自然只好出于白割人家股肉之一途了。割了人家的肉还叫他莫喊,似乎大有教猫脚爪去捞热灰里栗子的猴儿的手法,但是在相信人肉可医病这一点上,他总也是方技之士的门徒,与鹿大令鲁老爹同是赞成吃人的同志也。明太祖平生无一可取,只不准旌表割股割肝的孝子,可谓一线之明,这或者因为他是流氓出身而非士大夫之故欤?
    二十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