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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一章:被侮辱了(2)

      晨曦透过窗,照亮了房内。鸟儿的啁啾声,使我忍不住皱起眉。深深吸口气,我俐落地从床上坐起,没有赖床,从衣柜里拿出运动服,直直朝浴室走去。
    换好衣服后,我俐落的绑了个马尾,开始每天清晨的例行工作——慢跑。
    「呼!呼!」
    微喘着气,我每吸两口气就吐口气。
    这个呼吸方法是我在学钢琴那里的舞蹈老师教我的,我告诉他每次清晨一跑完步,我会不断的喘着大气,必须过很久才能缓和下来,所以他告诉我这个呼吸方法,要我试试看能不能变得好一些。
    而我最近开始试,果然变得比以前还要不喘了。
    跑到一定的程度,我慢慢停下脚步,接着用走的方式来代替跑步。
    不要问我为什么要怎么做,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
    沿途的风景左边是参差错落的透天厝,右边是一整排枝繁叶茂的榕树。我静静地走在人烟稀少的道路上,享受着这寧静的片刻。
    「雅筠?这么早就起来跑步呀?」
    我闻声转头,看见房东爷爷抱着小狗,慈祥的眼睛还是像以前一样笑咪咪的,声音很清脆,脸上佈满着岁月的痕跡。
    我走近爷爷身旁,「是啊,训练体力,而且也可以让身体变健康。」小狗在他的怀里用舌头舔了嘴巴一下,我骚骚牠的头,牠便舒适地发出「咕嚕」的声音,还打了个哈欠。
    「爷爷,这小狗我从来没看过,牠叫什么名字呀?是最近才买的吗?」盯着牠,我好奇问道。
    用手梳理牠柔顺光滑的毛,爷爷轻笑出声,说:「这孩子没有名字,也不是买的,是……」他的手指向不远处的一个小公园,「是在那里捡到的。当初看到牠时牠是被装在一个很破旧的纸箱里面,因为牠发出细微的声响,我才发现牠的,不然牠有可能就会饿死了。」
    「这么可怜呀……」我心疼地摸摸小狗的头,恨不得把拋弃牠的主人找出来,然后跟他好好理论一番。
    既然决定要照顾牠那就要照顾到牠寿终正寝的时候啊,怎么可以这样把牠装在纸箱里,丢在公园后就一走了之呢?
    「雅筠要帮牠取个名字吗?」爷爷看着我,柔声问道。
    我有些惊讶,「可以吗?」
    爷爷笑而不语地看了一眼怀里的小狗,随后向我点头。
    浅棕色的毛皮,短小的尾巴,偶尔还会发出「咕嚕」的声音……
    我抿抿唇,「嚕嚕咪,牠叫做嚕嚕咪。」
    「嚕嚕咪呀……很好的名字呢。」爷爷温柔地笑了笑,对着怀里的嚕嚕咪说:「以后你的名字就是嚕嚕咪嘍。」
    嚕嚕咪像是也很开心般,汪汪叫了两声。
    我抬手看了眼手錶,发现离上课的时间所剩无几了。
    「爷爷,我要去上课了,下次再聊吧。」向爷爷挥手,我准备离开。
    在我要往家的方向跑时,爷爷赶紧叫住我,然后给了我一把钥匙。「爷爷你给我这个要干嘛?」我看着手掌心中的钥匙,疑惑问道。
    嗯——这钥匙应该是楼上高级套房的钥匙吧?难不成爷爷要让我搬上去住了吗?毕竟普通套房和高级套房终究是不一样的,要不是我出去打工和得来的奖学金的钱不够租楼上的高级套房,不然我一定选择租高级套房,因为我听爷爷说过高级套房里面有台钢琴。
    「今天会有个男人搬到楼上的套房,但他告诉我他很晚才会来。」爷爷发出很爽朗清脆的笑声,「雅筠你知道的嘛,我这个每天都早睡的老人家怎么可能撑得到他来呢?所以我想拜託你他来的时候把钥匙交给他。」
    我有些无奈地望向爷爷,琢磨了一下用词,「可是,爷爷,我今天晚上要练钢琴,练完以后有可能还要跟那里的舞蹈老师学一些舞,恐怕会到一、两点才会回家,这样应该会让那位先生等太久吧?这样不好啦,我看爷爷你再去找别人帮你好了。」我边说边伸手想把钥匙还给爷爷。
    开什么玩笑,虽然说是爷爷拜託我的,但我一点也不想跟一个完全是陌生人的男人有任何交集。
    「雅筠,我没有人可以帮忙了啊,就只有你可以而已。算我拜託你,答应我把钥匙交给那位先生好吗?」爷爷把我伸过去的手推回来。
    不不不,爷爷,你还有隔壁的王阿姨可以拜託呀,为什么偏偏是我啊!
    「雅筠,爷爷对你很好不是吗?房租都帮你减半,有时候你忙到忘记倒垃圾,我会顺便帮你倒,还有——」
    「等等!」我打断了爷爷,深吸几口气,握紧手中的钥匙,「好,我帮你就是了,帮你把钥匙交给那位先生。」
    张雅筠!你那看到别人露出无辜的表情就心软的个性到底何时才能改掉啊!
    「谢谢雅筠,我就知道你不会拒绝我的。」爷爷露出的灿烂笑容,让我觉得我好像被算计了。
    指了指我手上的錶,爷爷提醒我:「你再不快点去学校的话会迟到喔。」
    我忍住满腔的无奈,向爷爷说了声再见,便马上跑回家拿书包。
    「惨了惨了,书包在哪里啊?」我扫视了整个房间一遍,就是找不到书包在哪里。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好不容易在地板上找到了书包,但离上课时间只剩十分鐘了。
    不顾一切的往外衝,当时的我没注意到自己居然把钥匙放在了书桌上忘了带出去。
    在离学校只剩几步路就到时,一台黑色轿车突地从转角转了出来,丝毫没有要礼让我这个行人,就直直往我这边开。我为了闪车,赶紧往旁边移,没想到绊倒了自己的脚,直接摔倒在地。
    我感觉到我的膝盖传来一阵阵的痛,拿开撑在地面上的手,上面有着一道道红痕,有些地方还破皮,掺杂着柏油路上的细小碎石。
    今天真的是诸事不顺……
    「喂!」我向那台黑色轿车大吼:「没事做从转角转出来干嘛啊?不会看路吗?」
    不知道要礼让直线道路的车辆或行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