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凯我】脸红的思春期(19)
[19]
王俊凯开始躲着她了。
这是陆思恺失眠了一个晚上,惶惶然不知所措了整整一个礼拜以后发现的残酷事实。
那天晚上的吻像一剂味甘却副作用强劲的药,生生将他们之间原有的关系变质、扭转,甚至于翻天覆地。
第二天王俊凯没给她送作业来,且也没有短信解释,起初她担心是不是那天淋雨所以王俊凯生病了,还发了好几条消息给他,可那些消息像石沉大海一般没得到任何回应;而当她养好脚伤回学校上课,却发现王俊凯好得不能再好,篮球照打,“校霸小团队”还是那个“校霸小团队”,有时候在路上碰到了,她刚想挥手打招呼,男生却扭开脸,假装根本没有看到她。
陆思恺又不傻,意识到这件事时只怔愣了几秒,就明白……
王俊凯不想和自己发展成“那种关系”。
可是他为什么亲她呢?
陆思恺不得而知,只记得那天他们在如惊雷般的心跳中结束了那个长吻,男生发亮又复杂的眼神,他把她抱到沙发上坐好(当时的陆思恺甚至都挪不出心思去感受自己期待已久的公主抱),然后便找到电闸,于是房间就恢复了光明。
灯光一亮起来,黑暗中的那些旖旎暧昧就似乎被驱逐干净了。
王俊凯沉默着拉好书包带子,说了一句“我走了”,便转身离开了。
陆思恺眼巴巴看着他,还没能回过神来,只是觉得临走前少年的表情不是很好看,似酝酿着一场焦灼风暴,而且那风暴并非针对她,更像是冲他自己而去的。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陆思恺起初非常失落,任何人被这样对待都会失落的,可到后面,不知怎的,她又没那么在意了,因为忙碌的学习生活让她无法整日沉浸在少女失恋的悲伤里,期中考试来了,陆思恺在一连半月紧绷的状态里悄悄忘却了那个夜晚。
后来她自己想,也许那时候,她根本没有那么喜欢王俊凯。
年少时的爱慕常常带着晃眼的明亮色彩,它莽撞,冲动,生气勃勃,因为这些特质,于是初恋才那样让人难忘,它是一块呼啸着从青春天空划过的石子,每一个人都怀念它虎头虎脑又明朗纯粹的模样;可同样,它转瞬即逝,来时匆匆,去时也匆匆。
陆思恺忽然疑虑起来了,她是怎么喜欢上王俊凯的?
明明才过去不到两个月时间,她却觉得像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和着悠悠的暖风,陆思恺想起来,是那个夜晚,她坐在男生的单车后座,听他唱了一曲《简单爱》。
当时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令陆思恺做梦都能笑起来。
风是甜的,路边的花香是甜的,她眼睛里的光也是甜的。
可陆思恺太清楚了,令她开心的东西可以有很多,今天她可以为听到一首好听的情歌开心一宿,听几十遍都不会腻——但总会有腻的那天;明天她也会为一块草莓蛋糕全力以赴,拿着烘培书仔细钻研上整整一天。
这是陆思恺的优点,也许也是她的缺点,她对任何东西的热情都来得快,消减得也快,在迷恋这件东西的时候,她是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的,不做到最极致便不会放手,她迷恋那种极端的、饱满的状态,但一旦那种“劲”过去了,陆思恺又会以同样高涨的热情,投入到下一个值得她这么对待的事物中去。
她被王俊凯这么“晾”了两周,如今,那股“劲”便似乎真的慢慢抽离了,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陆思恺甚至还庆幸地想,她当时只知道自己特别特别喜欢王俊凯,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王俊凯,却没有想过后续——
如果王俊凯真的也喜欢上她了,他们会在一起吗?
在一起又怎么样呢?
他们要每天黏在一块,像全天下的情侣一样,周末的时候约个会,在晴朗的天空下面牵手亲吻么?他们会因为不能违反校规,在校园里遇见的时候心照不宣地交换一抹眼神吗?
然后呢?她会在半途中忽然消减了对王俊凯的喜欢吗?他们会发现当朋友比当情侣更自在吗?
也许高中的时候他们在一起了,毕业以后呢?
陆思恺不会为了王俊凯便荒废学业,她知道自己会坚定不移地走在自己早就规划好的人生道路上——她会上最好的大学,去最想读的专业,本科毕业以后会出国深造,她……她不会改的。
那王俊凯呢?
她没有觉得他哪里不好,每个人各有活法,但王俊凯和她太不一样了,陆思恺想象不出王俊凯的未来会和自己有哪怕一点点的重叠,她再喜欢王俊凯,也不会为了另一个人把自己妥协成她不希冀的模样。
喜欢应该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好。
这么一想,她便释然了,就当王俊凯是她一场美梦吧。
他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个黄昏,所以黄昏的橘粉色贯彻了陆思恺的思春期。
这思春期真是好,那些美好得叫人心碎的剪影里,有初见时男生从兜里取出那张科测验纸时脸上的窘迫,有她裤子脏了男生脱下外套递给她时她当下毫不自知的心悸,有夕阳下男生发现她伪造签名从背后圈住她近似拥抱的温度,有那抹不经意间落在颊边的吻,有练习仰卧起坐时布垫绿油油的颜色,有他们一起参加社团活动看电影时男生递来的纸巾和光影跃动间男生线条柔和的侧脸。
最动人的、最珍贵的,是单车后座的颠簸,一路温柔拂着的晚风,手掌心的温热,轻轻吟唱的歌,他是为她带来无数奇迹的如风少年。
他是明亮的、桀骜的,不服输的;同时又是温柔的、神秘的、试探不得的,他若即若离,又大胆又怯懦,他好像什么都懂,其实又什么都不懂。
如今她可以很自然地说再见了。
再见,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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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结束后,八中学生终于从高强度的学习中暂时被解放,一年一度以年段为单位举办的、八中重量级学生活动——戏剧节又风风火火拉开了序幕。
陆思恺是文娱部干事,但凡这种活动,她总归要忙活上好几周的,这次情况更特殊些,戏剧节美名其曰“戏剧节”,不如说是“外语戏剧节”,八中规定每一个班级都必须表演节目,剧本虽然可以自编,但台词必须全部是英文。
表演都是英文的了,主持当然也得是英文,期中考一结束,陆思恺就接到任务,她被安排成了汇报表演晚会的女主持人之一,主持总共4名,两男两女,而她的死对头秦颂正正好也是其中一个。
他们两人的夙仇在高一年段是闻名的,这一次期中考依然是陆思恺夺得年段第一的宝座,只是秦颂这一次后劲很足,只比她低了近十分。
这在往常来说是十分了不得的大事,据八卦人士分析,应该是陆思恺没有充分发挥出正常水平,以及高一下学期语文作文开始改成议论文体裁,这让擅长理科科目的秦颂同学有了一点点生命力,毕竟相比议论文,记叙文这种需要情怀和文采的体裁真是太让人蛋疼了。
时间又一转,竟又过去了两周。
戏剧节进入最后排演阶段,高一年段的正式晚会安排在周一晚上,而周日,各参演学生都要到学校多功能厅,进行最后一次较为正式的总彩排。
演员到位,主持人也要到位,实际上八中很注重学生的课外活动,在这次彩排之前各班级已经利用体锻课时间去彩排走过位了,只是总彩排为了看看实际演出效果,不仅要统筹每个表演时长,服装、灯光、音响、道具也通通都要到位。
陆思恺因为是主持人,到得最早,一进化妆间,就看到自己的搭档,也是这次晚会的另一个女主持陈斯在全身镜前看自己的礼服。
陈斯一看到她,忙拉她过去,“思恺,你来啦?我挑了件柠檬黄的,你看看你想要什么颜色?感觉你皮肤这么白,穿蓝色应该好看。”
陆思恺看她兴奋的样子,有点乐,毕竟女孩子都爱美,这种礼服平时没机会穿,也就晚会当当主持人能提前体验一下穿晚礼服的感觉,陈斯又高又瘦,这件柠檬黄的礼服衬得她更高挑了一些,她表情揶揄地啧啧称道,“大美女,你这站出去,全八中的人都要迷上你了。”
“哪有,”陈斯被她说得不好意思,“倒是你,身材这么好,小心晚会一结束,就来一堆男生跟你要电话号码。”
陆思恺:“……”
说到身材好,陆思恺忽然记起她的烦恼来了。
这次文娱部给挑的晚礼服大多都是抹胸设计,虽然这种设计在晚礼服中是很常见没有错,可是……可是,她真的不太习惯这种“曲线毕露”的衣服……
陆思恺一想到自己要穿成这样站在全年段面前,就觉得有点受不了。
其实本来她也不想放在心上的,只是当时定晚礼服的时候四个主持人都在一块,有专门的学生会干事给他们量身高、三围,然后那个给她量胸围的女生口无遮拦的,也不管还有其他男生在场,就惊呼一声,叹陆思恺的胸居然有c……天知道,她当时都要尴尬疯了!
尤其是事后秦颂还一副轻佻的模样围着她打量了一圈,说什么“看不出来啊”,陆思恺简直羞愤欲死,抓着那个女生就是好一顿“毒打”。
不过抗拒归抗拒,都要总彩排了,陆思恺也没那么厚的脸皮真以为大家都会注意她的……额,身材,和陈斯插科打诨互相取笑了一会儿,便去多功能厅的试衣间把礼服穿上了。
陆思恺的礼服是抹胸蓬蓬裙设计,因为她个子比较小,所以整体风格偏甜美,而她本来脸就是走清纯可爱挂的,所以文娱部主管衣物采购的同学也算是审美眼光正常,挑了一件非常适合陆思恺的礼服。
陆思恺站在镜子前,虽然还是对脖子下面的某块区域感到十分难为情,但也不得不承认,……还是第一次看自己觉得挺好看,明天正式上台的时候再上上妆,盘个头发,应该效果会更好。
她看着看着,又忍不住两手揪着裙摆,在镜子前左晃晃,右晃晃,臭美了起来。
哼哼,其实她也不难看的呀,保不准真的有男生会向她要电话号码。
然后经此一役,她跃然挤进八中魅力女神排行榜,到时候,什么王俊凯,后宫三千男人还不是任她挑选……
陆思恺本来是顺势随便开开脑洞自我娱乐一下,但当那个很久没念过的名字忽然闪过时,她的表情便忍不住冷了下来。
她眼神怔愣,似乎想起了很多事情,但很快,又摇摇头,自己在心里轻笑了一声,……陆思恺呀陆思恺,你可真是没出息。
穿好礼服,陆思恺从装礼服的袋子里又取出了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陈斯说,为了搭配抹胸蓬蓬裙,文娱部的成员还特地为裙子配套了一条吊坠为水滴形状的项链,她把项链拿出来在胸前看了看,但又犯了难,项链没有人帮她戴,她自己戴不上去。
正发愁着,忽然,试衣间的门被“叩、叩”敲了两下,陆思恺以为是陈斯想进来看看她试穿效果,便高声喊道,“进来。”
门锁被转动的声音传来。
“你快来帮我戴一下项链——”
陆思恺扭头,却在看清来人的脸时瞪大眼睛,话被生生截在了半空中。
那人桃花眼,平下巴,脸似乎比她印象里瘦削了一点。
……是王俊凯。
[第三期原作:卷毛先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