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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241章 #凯我#〖恋爱达人(26)〗

      #恋爱达人(26)#
    *
    第二天起来是个大晴天。
    大概是(有王俊凯的)被窝太过温暖,林挽夏这一觉睡到了十点过半,而且醒来时神清气爽,仿佛前一天晚上闹偏头痛的人根本不是她。
    王俊凯早就醒来了,一只手任劳任怨地架在林挽夏脑袋下面,另一只手则很是自在地刷着手机,林挽夏眯着眼偷看了一会,发现他在看某个公众号写的科技资讯,一堆专业术语,完全不在她的理解范畴以内。
    ……还挺好学。
    她眼睛骨碌碌转了一圈,也不知道该为自己男朋友沉迷学术自己gpa有望提高感到欣慰,还是该为男朋友与自己同床共枕一宿居然没有“这样那样”而是“这样那样”感到好笑。
    唉,谈恋爱果真使人智商骤降。
    她其实已经无法理解自己满脑子扑腾的乱七八糟的想法了。
    她扭了扭脑袋,因为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脖子不免有些酸痛。
    这一动静马上惊扰了“醉心学术”的王俊凯,他不自在地在被子底下挪了下身体,把手机丢到床头桌子上,这才赶忙朝林挽夏扭过脑袋,有几分窘迫模样地牵起了嘴角:
    “你醒了?”
    “……”
    林挽夏小s式冷漠,不明白王俊凯为什么要问这种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
    但白日里的王俊凯像是被阳光忽然唤醒了一点少男懵懂的情绪来,和昨晚那个偷香窃玉还能厚着脸皮问林挽夏“亲后感”的人实在是很不一样,这会儿,尽管男生竭力维持住往日淡定自得的样子,但在澄澈的日光下面,那点不自然的情绪昭然若揭。
    于是林挽夏也忍不住轻咳了声,把视线从王俊凯一直颤动着的睫毛上移开:
    “……我手机呢?”
    昨晚洗完澡就一直躺着了,也不知道现在手机还有没有电。
    王俊凯起身,走到房间角落的梳妆台处,取来一部白色的iphone。
    林挽夏伸手接过来,看到右上角电量显示100%,尽管心里有了底,却终于还是忍不住又抬眼看了一下表情镇定的王俊凯。
    其实很早以前就觉得了,现在只不过是加深了这个印象——
    王俊凯,真的是对人又好又温柔啊。
    你总是能从很小的细节中读出他的可爱,而这些可爱的细节今后都将被林挽夏一人独占有,怎么想,林挽夏都觉得自己过于幸运了些。
    要让王俊凯知道自己也喜欢上他了吗?
    林挽夏噙着笑解开手机锁屏。
    王俊凯提议玩“恋爱游戏”还只是上周发生的事,当时她胸有成竹信誓旦旦,觉得自己不会轻易中了王俊凯的“迷魂计”,岂料一周后她就隐隐有要沦陷的征兆,如果这时候摊牌,好像确实有点丢份子……
    更重要的原因是,她虽然对恋爱一窍不通,也知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一道理,有时候若即若离要比掏心掏肺更具吸引力——当然是适当的若即若离。
    于是林挽夏当即就下了决定,打算暂时按兵不动,再过几日不就是圣诞节了么?那时候再把这一“惊喜大礼”送给王俊凯好了。
    她心里忍不住涌出一股乐不可支的冲动,一想到王俊凯到时可能瞪圆了眼睛,然后露出傻兮兮的笑容来,林挽夏就觉得,就觉得,嗯……
    特别开心。
    不过她终究还是克制住了笑容,翻开微信,老爸昨晚被王俊凯安抚好,所以没再找她,除了宿舍微信群惯常的插科打诨,微信上倒只有一个人找她。
    秦铮?
    林挽夏歪了下脑袋,这个大忙人怎么会找她?
    秦铮和林挽夏的关系,用“青梅竹马”来形容十分贴切,秦铮的爸爸和林建道是好朋友,家也住得近,两家子女自然来往就多了,他们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读的同一所学校,只是秦铮比林挽夏要大上两岁,高考填报志愿时去了以建筑专业闻名的北城z大,而林挽夏则留守丘城,就近择了t大就读。
    两人一年也就寒暑假能见个面,不过现在才十二月,z大不可能这么早放假吧?
    她点开秦铮的消息,发现果然是那人一贯简洁的说话方式:
    -今天去你家
    什么嘛……
    也没个标点符号,又前言不搭后语的,要不是林挽夏已经习惯他这种欠揍的人设,老实说,普通人要敢这么对她,她保管在心里已经对他踹上佛山无影脚了。
    林挽夏的心中有一个暴力小人。
    不过秦铮回t城依然还是一个令人雀跃的好消息,她本来就心情极佳,这好消息更是锦上添花,于是林挽夏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笑着冲不远处收拾晒干后的衣物的王俊凯喊道:
    “我们快收拾收拾回家,我要给你介绍一人!”
    “你说的那人就是他?”
    王俊凯站在道馆一楼的大堂,转头看身旁的林挽夏,语气闷闷不乐。
    夏夏从刚刚看到微信消息开始起就异常兴奋,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么喜形于色,平时再高兴也不过是抿着唇憋出一个浅笑来,所以他这一路上都隐隐有不详的预感,这下看到真人,王俊凯连躲墙角嘤嘤哭泣的想法都有了。
    这话当然是夸张了,不过秦铮确实是第一个让王俊凯感觉到“压力”的人。
    优秀的人之间是有天然磁场存在的,虽然理论上人无高低贵贱之分,但依学识、人品、实践力等各种标准依旧有三六九等之分,而真正优秀的人只消一眼就能看破谁是三谁是六谁又是九,在王俊凯看来,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的“气场”,绝不是等闲人会有的。
    况且……
    虽然王俊凯很不想承认,但这个人确实比他想象中的要更好看一些。
    “对,他就是秦铮,”林挽夏兴致勃勃地点头,又朝那人挥了挥手,高声喊道:“嘿!秦铮!我回来了!”
    听到林挽夏的呼唤,本与林遇春交谈的男人朝他们两人的方向侧过了头,一双无波无澜的眼就这么直直地冲撞了过来。
    那是一个很挺拔的人,之所以这么说,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字高,而是那人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他的肩膀很宽,背很直,即便穿着衬衫也能看到手臂肌肉的线条,但这一切都是恰到好处的,绝没有任何粗犷的气息;他的眉眼锋利,眼神沉着,好像那比他们要多体验的时间并非只有两年而已。
    他朝林挽夏走去的步伐也很稳健,与他身上的气质十分吻合,没两秒就踱到了王俊凯和林挽夏面前,黑潭水似的眼睛慢悠悠打量了一遍王俊凯,就扭回头去看旁边的女生。
    “叫那么大声干嘛?我听得见。”
    他的声音也很沉,像一曲郁郁的交响曲。
    好像看到林挽夏才终于开心了一点似的,王俊凯看到那人扭回头的瞬间就弯起了嘴角,眼神也顿时放柔和了许多。
    王俊凯一怔,忽然眉目一凛,平日里藏得极好的某一面悄悄探出了头。
    有意思,真有意思。
    他忍不住勾起唇角,漫不经心似的笑了一下,这个秦铮,可真是来者不善啊。
    *
    【第二十二期,未完待续】
    【作者:卷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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