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不灭金身
要知道,陈玄可是修炼了不灭金身,纵然如此,仍然痛到极致。
然后,这种痛苦一直在延续。
陈玄只感觉,仿佛有人拿着小刀,在对他的神魂,千刀万剐,这种痛苦,让他几乎要昏厥过去。
好在,最终陈玄还是坚持了下来。
某一刻,陈玄的神魂终于分成了两个部分,这两部分很快化为两个陈玄的模样,一个部分比较强大,将继续停留在本尊,另一个部分入主紫金母金分身。
既然是分身,神魂自然是必须要弱小一些,只有这样,才能一直保持本尊的主导地位。
得益于先天之气,陈玄的神魂境界,仍然是实境初期,并没有因此而跌落。
较弱的这一部分神魂,离开了陈玄本尊神府,很快就出现在此地,然后入主紫金母金分身。
陈玄与紫金母金分身对面而坐。
“我是本尊。”
“我是分身。”
“本尊好。”
“分身好。”
“我们来吹牛吧。”
陈玄玩得不亦乐乎,主要是这种和自己对话的模式,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清婉郡主等人,满头黑线。
最后,两个陈玄都站起来。
陈玄看向蓝雨她们,发现所有阴阳神宫的弟子全都恢复了肉身。
“你们什么时候恢复的,过去多久了?”陈玄问道。
“十天前,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天左右。”蓝雨回答。
“现在外面是什么情况?”
“石门开启了,大部分都离开了,如果不是在等你,我们也要离开了。”清婉郡主说道。
陈玄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抱歉,没想到会耽搁这么久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走吧。”
这一次阴阳神宫之行,也终于到尽头。到目前为止,陈玄的收获其实非常大。
先是得到了造化盘,然后又得到了上古巨人的精血,之后又得到传承塔,重新入主自己的肉身。
而此刻,又将神魂两分,真正将分身练成。从此,他的本尊修炼《霸血杀神经》,分身修炼《化龙经》。两个身体,这让陈玄的战斗力,何止提升了一倍。
而且,有分身还不止这些好处。往最简单也最实在的来说,有了分身就等于多了一条命,无论是分身还是本尊死亡,陈玄其实都还活着。
这和魔族的魔魂分身有一些相似,不过却比魔魂分身更为强大。赫连山如果能够夺舍黑脚鸭,其实也是想拥有一尊强大的分身。
众人离开了阴阳神宫,这一路下来,自然也没有任何阻拦了。因为魔族已经全部被灭,而很多天骄已经离开,此地反而显得极为萧条。
一路来到紫金区域,林业等人都在这里停留了一会儿,他们各自回自己当年的洞府,将自己留在洞府中的一些资源取出来带走。
这一路走,陈玄他们还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不停埋枯骨。当年战斗结束,众人陨落,白骨散落大阵中,也根本没有人埋葬,如今陈玄他们,甚至无法判别谁是谁,只能埋在一起。
当然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少收获。
陈玄甚至拿出了一根兽筋,串了一串空间戒指,主要是当年陨落在这里的人太多了。而之前有阵法遮掩,所以很多都看不到,此刻有阵疯子跟着,一路埋骨,一路扫荡。
他们每个人,都可谓是拿得手软,当年倒在这里的,哪个在今天不算强者,所以这些人手中的收藏,自然也是颇为丰富。
当然,岁月催物朽,很多资源,也因为时间太久远,已经有所残破,可是这对于陈玄他们来说,问题也是不大,毕竟胜在量啊。
一路横扫下来,除了长老区域阵疯子没有触碰,所有弟子区域都被扫了一遍。最终陈玄一行人站在山脚,驻足感慨。
尤其是蓝雨、林业等人,真的是极其不舍,他们知道这一次出去,也许很久都不会再回来。因为这里已经残破,除非阴阳大帝真的复活。
所以,蓝雨、林业自然感慨,她们自己的宗门,也许更是早就没有任何痕迹,只有这里,阴阳神宫,算得上她们最后念想。
“走吧。”最终还是林业长叹一声,轻声说道。然后他率先转身,开始朝着出口而去,头也不回。
蓝雨等人一个个跟着林业,这一刻众人都有些沉默,有些低沉,这也许是所有远离家的人,都会有的情绪。
很快,陈玄他们来到了石门前。
石门果然已经大开,能够看到石门外的紫色神桥。
“诸位阴阳神宫师兄师姐,不知到江临大陆后,可愿意去我大唐帝国,我可以承诺,一旦诸位到我大唐,最低是大唐侯爷。”在这里,清婉郡主反而停下来了,想要让蓝雨、林业她们去大唐帝国。
她看出这一群人的潜力,这一群人都是阴阳神宫的天骄,神桥境基本上是铁定的,甚至不少人可能能够进入合一境。
这样的一批强者,清婉郡主自然是要尽量试着争取一下。
然而,蓝雨拒绝了。
“我等毕竟闲云野鹤,不适合入朝为官,如今大帝阴阳神宫动,怕是天澜魔帝也会忍不住了,所以我们就不去要那闲职,只是希望在需要抵御魔族时,大唐帝国能够出手帮助。”
“义不容辞。”清婉郡主严肃地说。
“那最好。”蓝雨点头,看着欲言又止的清婉郡主,“你的天赋,就算是上古也是了得,可是一旦天澜魔帝真的复苏就算是神桥境大能,也未必能够抵挡啊,所以郡主还是抓紧修炼,时间真的不等人啊。”
清婉郡主点头,她的修炼自然也是极为刻苦,不少怎么可能年纪轻轻就到达这个境界。
然而,魔族不会等她成长起来的。
“诸位,还有陈玄帝子,你们随时都可以来大唐帝国神都找我。清轩,出去之后,到老地方见我。”清婉郡主说道。
“我不是帝子,你们相信我,我没必要欺骗你们。”陈玄却再一次摇头,他不想欺骗自己的这群伙伴。因为他即便是离开,还是会把这群人当成至交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