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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五十七章打猎

      楔尾鹰开始还对苏明旭这惨无人道的称呼做反抗,到后来干脆任由他叫,反正它怎么反抗都没有......
    “狗子,今天要出去玩吗?”苏明旭知道楔尾鹰不会伤害自己,把它挪了挪位置,摆在肩膀上。
    楔尾鹰蹦跶两下,人性化的点了点头。
    “带你去树林里打猎,怎么样?”一听到打猎两个字,楔尾鹰的眼倏地一下亮了。
    鹰对捕猎有着天生的狂热,更何况狗子本来就是野生的。
    “等我忙完手头的工作就打你去打猎,先自己玩会儿。”肩头一抖,楔尾鹰自觉的飞到一旁。
    “boss,我来了。”苏明旭正在策划牧场的资源分配,就被哈顿的闯入打断了。
    “那个小刺猬,你给它取名字了没?”苏明旭放下笔,伸了个懒腰,有意无意的问道。
    谁知道引起了哈顿特别大的共鸣,哈顿苦着个脸,叹息道:“哎呀,别提了,给那个小家伙取什么名字他都不乐意。”
    苏明旭愈发的对小刺猬感兴趣了,“那就不是灵性了,臭脾气还挺大的,真不知道什么环境才能生出这种奇葩的物种。”
    “天知道,对了,boss,小刺猬居然能把我两年前埋的私房钱给找出来,真是神了,我都忘了我还有私房钱了!”哈顿一边讲述,一边用肢体语言给苏明旭表达他的内心到底有多么激动。
    “不就是找私房钱嘛,浪费我的感情。”苏明旭对小刺猬的兴趣突然消失,找个私房钱怎么证明它能寻宝,没准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瞎蒙的呢。
    “这不是重点。”哈顿急了,解释道:“我那私房钱可是埋在地下的,今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看到小刺猬抱着个小木箱子,我就想,箱子怎么那么眼熟,当我看见箱子上面的记号时,我才想起来是我两年前藏的私房钱。”
    “埋的多深?”
    “不记得了,反正能把我们俩埋进去看不到脑袋。”
    “嘶。”苏明旭心颤了一下,那么深的坑,少说有两米,牧场这么大,小刺猬总不能是随便挖的,虽然有这种可能,但相信一下小刺猬不会有什么损失,只要小刺猬真的有寻宝的能力,相当于白捡了一只赚钱神兽啊。
    “待会我带狗子去打猎,你把小刺猬带着吧,它不会乱跑吧?”
    “不会,小刺猬还是很听话的。”哈顿笑着说完前半句,笑容凝固在了脸上,不确定的问道:“狗子是,是那只楔尾鹰?”
    “是啊。”苏明旭没有隐瞒,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情。
    “上帝呐,那是一只楔尾鹰,楔尾鹰!”哈顿抓狂的强调着狗子的品种,“澳大利亚随便一个小孩子都知道楔尾鹰是多么凶猛,你居然给楔尾鹰取名叫狗子?”
    “谁跟你说凶猛的外表下就不能有一颗萌萌的少女心了?”苏明旭撇嘴反驳道。
    “我......”哈顿瞠目结舌,他不是楔尾鹰,肯定不能解释的了苏明旭的问题,只好妥协:“好吧,boss你赢了。”
    “别纠结这种没必要的问题了,赶紧去准备准备。”苏明旭跟哈顿聊了一会天,工作的心思瞬间消弭,与其强迫自己工作,还不如就此放纵一把,强迫工作的效率有多低,只要工作过的人都知道。
    做起事情来心不在焉的,搞不好还会出什么差错,还得费时间改正。
    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对打猎都有谜一般的向往,在丛林中穿梭,蛰伏,一枪毙命。
    再在夜色的篝火下,品尝自己亲手获取的战利品,光是想想,苏明旭就感觉热血沸腾。
    “boss,要带哪些人?”
    “打猎嘛,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人多力量大,能带的都带着。”苏明旭的认知里,清风牧场附近的几处森林都没什么大型的食肉动物,危险系数比起亚马孙丛林简直是小儿科到不能再小儿科了。
    “苏菲亚也能去吗?”
    “当然,她想去的话。”
    得到确切的答案,哈顿像一个得到糖果的小孩子一般,说了一句要去准备准备,就跑了出去。
    后来苏明旭想起这件事就觉得脑阔疼,自己干嘛要做这种傻了吧唧的事情,小两口把打猎差点当成了度蜜月。
    临走的时候,苏明旭都不忍直视车斗里面带的东西。
    帐篷就不说了,野营必备,烧烤架也能忍,毕竟要吃东西,就地点火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可是,你特么带个床是什么意思!床!床!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以表达苏明旭内心草泥马神兽的躁动不安。
    “哈顿,你能不能给我解释解释,你到底是去打猎的,还是去旅游的。”苏明旭的牙齿被咬的嘎吱嘎吱响。
    “树林这么幽静的地方,拿来度假正好。”哈顿丝毫没有感觉到苏明旭散发出来的森森寒意,厚着脸皮道出自己的理由。
    “boss,忘记告诉你了,咱们的猎枪好久没用,不知道质量怎么样。”哈顿抱歉一笑,说出了一个让苏明旭万般无奈的消息。
    打猎,最重要便是手中的武器,武器出了问题,赤手空拳的,只要不是电视剧里的那种用叶子就能伤人的绝世高手,怕是没人跑得过猎物。
    不然哪里用得到猎枪,还不如提着一把西瓜刀,撒丫子追呢。
    “还有狗子在,怕个鸡儿。”苏明旭拍了拍肩头四处张望的狗子,莫名的心安,长久生活在野外的鹰都有敏锐的警觉,对危险的预知能力比家养的不知强盛了多少倍,傲气也同样很高。
    要不是苏明旭运气好,遇上了狗子重伤,又恰巧动了恻隐之心,怕是这辈子都没有可能将其收服。
    有时候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就象现在。
    “唉,boss,你看前面的那个人在做什么?”
    顺着哈顿手指的方向,苏明旭看到了一个拿着猎枪的人,正打算要砸坏自己的猎枪,苏明旭的心里咯噔一下,很是费解。
    猎枪对于猎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什么要砸坏它呢?
    “嗨,朋友。”苏明旭跳下车,与猎人搭话,“为什么要砸坏这支可爱的猎枪?”
    猎人先是警惕的打量苏明旭肩头锋芒毕露的狗子,见其没有别的动作,缓缓开口说:“我觉得它太血腥了,我不想做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