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缘起之十六
刘虎来到这大漠边疆已有两年。这两年里,她苦练功夫,全没有女儿家的娇气。她曾夜袭敌营大获全胜,她曾以一骑之力单挑首领,她曾进出敌营毫发无伤。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战场上,她护着她的弟兄们,往往杀红了眼。又从不独占军功,赢得大片支持。
如今她是中国第一的将军,赫赫大名,令敌军闻风丧胆,能治小儿夜啼。
只是在不打仗的时候,不操练的时候,她就往往想起他,她的父亲。旁人都说“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可她觉得大漠的月亮比家乡的还要亮。天上有一汪寒星,冷亮冷亮。风却从来不示弱,与茫茫大雪争个雌雄。阳光也是惨白惨白的,像是某种丧命的征兆。是了,杀的人多了,难免沾染一身煞气。不知何时便会殒命。她不要命,只求能在死之前救下她的父亲。她这般人,悖逆伦常,满身鲜血,已经人神共弃。能让她活下来的,只有她的父亲。她位高权重,引得无数人忌惮,刺客一批一批得来刺杀她,她还要防着别人查他的底细。不可谓不辛苦。
秋风正紧。胡人不懂储存粮食,秋冬之际,就常来中原地带“打秋风”。驻守的这些将士们,吃不饱,穿不暖,整日整夜的睡不好觉。帝都歌舞升平,皇帝不管事,军需被克扣得厉害。边地百姓揭竿而起,大有延绵不绝之势。她冷眼看着这天下大乱,盘算着他父亲行刑的日期,盘算着起义的最佳时期。
冷风冷酒,她悉数咽下。那夜营中篝火熊熊燃烧,战士们却因没有饭吃而无法抵御严寒与敌兵,死伤大半。她现在却觉得苦,苦从心底一直蔓延到全身。那是陪她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们呵。这世道,早已经乱了。这帝国,呵,早就该结束了。
酒碗一摔,她红着眼睛,如同杀神。朗声道,弟兄们,我们为何而来这边疆?
为的是保家卫国,守得一方平安,守得自己的妻儿安康。可如今暴君当道,我们在这里,守着昏君的天下,可他给了我们什么?!给了我们饥寒交迫!给了我们家破人亡!这帝国,早就已经不行了!我们还在这里做什么!我们倒不如,反了这天下!
她本就威望极高,如今这番言论更是说到了战士们的心里。几乎是一呼百应,起义的人民也纷纷汇入她的军队,人数由十万迅速壮大到二十万。从大西北一路打到帝都,昏君的军队溃不成兵。由她坐阵,没有贪官污吏,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她在行军途中,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他。当初同刘庆约定好的三年,如今只剩下两个月了,算一下进程,肯定是能赶得上了。想到这里,她禁不住要微微笑起来。这么久的努力都是为了他,如今终于有了回报。她想,等她杀了昏君,救下她,她就带着他离开这个世界,到山里面去隐居。他们在一起,只要他们在一起,什么都好。
起义军势如破竹,一方太守早已不满昏君暴政,不战自降,短短一个月,就已经打到了帝都郊外。她骑在汗血宝马之上,铠甲熠熠发光,头顶的云层如同千万大军一般,压向帝都,这个早已腐败不堪的、帝国的中心。
守卫军竟没有丝毫的退却。
她朗声说道,投降,我饶你们不死,这个国家已经不行了,你们需要保护的是平民,是你们的家人,而不是这个腐烂的政权!还不速速投降!
哈哈哈哈,刘虎,你看这位是谁?
看清来人的一刹那,她如坠冰窟。
是他,是他日思夜想念着的人。他是她的父亲,是他的爱人。此刻他被押在地上,衣衫褴褛,面色灰暗,可他的一双湛蓝色眼睛,一如从前一般,熠熠生辉。
皇帝也来了,他哈哈大笑,幸灾乐祸,在一旁说,刘虎,想不到吧,你日防夜防,我早已探清了你的底细,你两年前参军,就是为了他吧?哈哈哈,诸位,你们恐怕还不知道吧,你们崇敬的将军,竟是一名女子,并且悖逆伦常,爱上了自己的父亲,哈哈哈哈。
三军沉默,皇帝的笑声愈发猖狂。
她攥紧拳头,一股无可言说的恐惧涌上她的心头,她知道,从这一刻开始,她的所有幻想,所有希望,全都完了。他必死无疑,可她存在的意义,就是不想让他死。她看着他的湛蓝色眼睛,没有说话。
他却开口,声音沙哑。
他说,琥珀,我的好孩子,你辛苦了。不必管我,你不可辜负那么多将士对你的期望,一举攻下都城吧。
她在这一刻,终于流下了热泪。
父亲。她哭喊道,对不起,我没能救下你。可是我已经无路可走了。父亲,我到底该怎么办,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