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烈血挥戈第三百一十六章 初见
金殿护卫军的前线部队在前两天打了一个漂亮的反击,政府军被迫向后撤退了三十里,几乎要退到孟固才停了下来,出击的部队重新回到了莫狼山,并利用这段难得的时间轮番回到鹰巢山进行修整,龙烈血也随着金殿护卫军第二野战营的官兵一起回到了鹰巢山。
这两个月里,鹰巢山的变化很大,从霸街和翠町运来的各种物资和军火源源不觉的运到鹰巢山这座金殿护卫军的大本营,然后又从鹰巢山运到莫狼山前线,在鹰巢山到莫狼山的这条道路上,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骡马和改装过的自行车,每天,一队队的骡马和一辆辆的自行车,络绎不绝的走在山间崎岖难行的小道上,把前线需要的一切物资交到了部队手上,从未断绝过,也因此,金殿护卫军才能在莫狼山撑了两个月。
运送这些物资的人都来自金殿地盘上的各个村寨,就连那些骡马和交通工具都是他们自己提供的,许多人顶着一顶草帽,背着一壶水,怀里揣着一把干粮,牵着自己家里的牲口,或是推着一辆自行车就来了,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不要任何的报酬,就来了,一趟趟的把各种物资运到莫狼山,再把莫狼山的伤员接回去。
龙烈血看到过那些金殿的老百姓使用的自行车,那些车都是在国内早已淘汰的老式的大三角驾自行车,车的前后轮改装过,原本的单车轱辘被换了下来,装上去更粗,更宽,更厚,更皮实的zh国这边生产的农用小板车用的轱辘,这样的车骑起来很费劲,只能推着走。但车的载重性却提高了三倍不止,金殿那些的老百姓以前就用这样的车载着小山一样的各种水果和货物拿去做生意,而当战争来临的时候,这样丢在国内的那些城市都没有人会去拣的破单车却维持着前线的生命线。当初穿梭在胡志明小道上的这些自行车让美国人丢掉了越南,今天同样的自行车让金殿护卫军在莫狼山如钢似铁。
在龙烈血的内心深处,那样一辆简陋的自行车给龙烈血的震撼远远超过了满山遍野的政府军和那些不断在身边爆炸的迫击炮的炮弹。推着车的那些人,就像他们推着的车一样,平凡而伟大。
龙烈血回到了鹰巢山。两个月的时间,足够让鹰巢山变了一个模样了,如果莫狼山失守,以现在鹰巢山囤积的物资和防御工事,龙烈血也有信心带领部队在这里坚守两年的时间,而塔甸联邦地政府军,是不可能让这场战争持续两年的,他们耗不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鹰巢山是前线所有官兵的一个精神支柱。
“他们在哪里?”军帽都还没脱下,烈日之下。一身硝烟汗流浃背的龙烈血刚刚回到鹰巢山。司令部的大门都还没进,更来不及休息半分钟,看到出来迎接自己的墨吉,张口就问。
现在的墨吉,再也不是当初为了躲避赌债而跑到孟固监狱里去寻求避难的倒霉鬼了,这个家伙要论打仗也许不如根岱,但他那股鬼头鬼脑的机灵劲儿和足以让任何黑心商人感到惭愧的阴暗心理,再加上那么一点比周扒皮还周扒皮的地主天分,在金殿护卫军成立以后,龙烈血人尽其用,让他做了金殿护卫军军需装备处的代理副处长,挂上了中尉军衔,如果考察合格,就让这个家伙由副转正。不得不说,龙烈血实在是找对人了,在前线战事吃紧的时候,墨吉在鹰巢山统领了全部的后勤事务,并主持了大半的后方事务和鹰巢山的建设工作,一切都做得井井有条,其表现出来的在他这个工作岗位上的领导才能和潜质,足以让龙烈血在莫狼山就下了让其转正的心思。墨吉更被龙烈血看中的一点,除了他对龙烈血的个人崇拜和忠心耿耿以外。以前好赌欠债的他,在担任了金殿护卫军军需装备处地代理副处长职务以后,过手钱物,何止千万,但这个家伙硬是半分也没往自己口袋里划拉过。就这些,就足以让龙烈血把他引为心腹,交代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让他去办。
“司令的居所!”一身军装的墨吉在和龙烈血说话的时候,眼神总是会流露出一些难以掩饰的崇拜,当初龙烈血把他安排到这个岗位上的时候,墨吉自己也有一些忐忑,他曾大着胆子问过龙烈血一句,老大你不怕我贪钱去赌吗?我相信你――就这四个字,听在墨吉的耳朵里,就足以让墨吉为这个男人肝脑涂地了。
“来了多少?”在面对着那些让自己梦寐以求的腾龙计划出产的绝对精英的时候,即使是龙烈血,在这个时候,也有那么一点心跳加快,口舌发干的感觉,只有这些人来了,金殿护卫军才有了真正扩张的资本,现在金殿护卫军最缺的,不是枪,不是钱,而是人!没有谁能比龙烈血更了解腾龙计划培养出来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了,那些人,纯粹是为了军队和战斗而生的。
墨吉的眼神有一点古怪,司令平时深沉冷毅,很少会有激动的时候,但在问起这个问题时,龙烈血语气中的那一丝急切确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
“一个!”
龙烈血停住了脚步,转过身子看着墨吉,秀气的眉毛微蹙了一下,“一个?”
墨吉点了点头,语气加重了两分肯定,“就一个!”
一个就一个,希望不要让自己失望才好。龙烈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压抑住自己内心有些复杂的情绪,向自己在鹰巢山的居所走去,来到那栋小别墅的时候,龙烈血抬了一下手,跟着他的那些侍卫就停下了脚步,一个个转身站定。
凭着一种微妙的感觉,龙烈血穿过了客厅,直接来到了别墅的书房,龙烈血居所的书房是他来到这里后重新改建的,原来这里是一间格调暖昧的小舞厅,看得出以前鹰巢山的那些家伙很注重享受,不过自从龙烈血来到这里之后,舞厅就变成了书房,看书,几乎成为了龙烈血这个金殿护卫军司令唯一且单调的娱乐活动,当然,这间书房,也是龙烈血平时接见部下,商议金殿护卫军前途的地方。
听到了龙烈血的脚步声,一直站在书架前的那个人顺手把一本书插回了原位。然后转过了身子,龙烈血脱下了帽子,推开了房门,两个男人隔着数米的距离默默地互相打量着。
站在书架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斯文的男人,那个男人不仅斯文,而且帅气优雅,白暂的皮肤,修长的手指,水晶镜片后明亮如水的眼睛,一身普通的便装穿在他的身上,也凭空多出三分的潇洒和风流气韵,即使以龙烈血的眼光,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也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了一声――好一个美男子。腾龙计划自然不是为了培养美男子而设的,透过这个男人出众的外表,龙烈血也自然发觉了凝聚在这个男人身上的那种独有的军人气质,经过长久训练之后形成的标枪一样挺拔的身躯和习惯性的站立姿势,匀称的身材,没有多余的赘肉,也没显示出肌肉特别发达的样子,但就是这样的身体,才是力量与速度的完美结合体,两道斜飞入鬓的剑眉。如两把出鞘之剑,锐利而坚决,这个男人所戴的眼镜也许只是起到一个伪装的作用,但再怎么伪装,这个男人眼中那种看穿一切的精明睿智和瞳孔之中那种万年不变,仿若冰封的一点冷静却怎么也掩饰不了。
那个男人也在用犀利的眼光打量着龙烈血,打量着这个近乎传奇性一样的人物――二十岁不到的年纪,一身美式丛林作战军服,没有佩戴军衔。身上硝烟味未散,脸上有了一圈少年淡淡的胡渣,稍微略带憔悴。但他那一对像翅膀一样逆风飞扬的眉毛,却把脸上那仅有的一丝憔悴给扇得找不到影子了。特别是那一双秀气的眼睛,把狂热与冰冷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都融合在了一起,如平静的海面掩盖着奔腾的熔岩,表面看不到半点波澜,少年的脸上似乎有一抹淡淡的腼腆的微笑,但在那一丝腼腆微笑的背后,包含的,却是一种如山岳一样扑面而来,说一不二,不容人抗拒的霸道气势――这个人,已经不需要强调,不需要伪装,不需要任何外物的衬托与装饰,他只要站在那里,那里就好像是天地的轴心一样,所有的一切,天地万物,日月星辰,都在围绕着那个轴心而转动,他,已经代表了一切。
龙烈血并不知道他此刻带给了那个男人怎么样的震撼,两个月的莫狼山战事,足以让所有金殿护卫军中刚入伍的新兵变成老兵,对龙烈血来说,这两个月,作为他平生第一次指挥的团一级规模的战斗,无论是与政府军战斗的规模上,时间上,还是程度上,都足以让龙烈血完成其向一个合格的军事指挥官的角色转变,这次的转变无论从哪方面看来,对龙烈血的影响和改变都是巨大的,龙烈血第一次尝到了一个命令可以决定数千人的生死和命运是什么样的感觉,这不是书本上的军事理论,也不是他和龙悍的战棋推演,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飞洒的血肉,无数人的期盼,还有压在肩上的责任。龙烈血比以前更成熟了,莫狼山不仅成就了金殿护卫军的威名,更成就了金殿护卫军司令林炎的威名,虽然塔甸联邦政府军的机动师精锐在龙烈血的眼中还和真正的精锐差得很远,平心而论,在南亚诸国的部队里,塔甸联邦的军队论战斗力最多也只能排到中间位置,但以一支新军与政府军的精锐部队抗衡两月还占上风的,就凭这一点,龙烈血就不仅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而是一个优秀的指挥官了。经此一战之后,龙烈血在金殿护卫军中的绝对权威再也无法动摇。
血与火萃炼出的军人锋芒,上位者积养出的威严,再加上变异后的《碎星诀》在一步步的成长中与天地万物所产生的那一丝奇妙的联系与感知,就连龙烈血自己也没意识到,此刻的他与两个月前的他给人的感觉已经有些不同了――虽然发生了许多的事,但在龙烈血的心里,他并没有认为自己比起一年前来变了多少。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龙烈血还是愿意做回紫薇出事前的那个自己。
在两个人互相打量过后,那个站在书架面前的男人微微垂下了自己的目光和脑袋,这个表示,对那个男人来说,已经代表了某种程度的认同与姿态。
男人间的有些话是不用说出来的。
龙烈血笑了笑,几步就走到了那个男人的面前,伸出了右手,“龙烈血,在这里叫林炎,几个月前孟固监狱的逃犯,现在的金殿护卫军司令。”
那个男人的脸上也出现了一个足以让任何女性为之痴迷的优雅笑容,他握住了龙烈血的手,“范沉舟,这个名字是我刚刚给自己取的,以前的名字已经没有意义了,几个月前,我还是腾龙计划的一员,正在接受社会适应性心理治疗,现在,我已经不是军人,甚至连zh国人都不是了。没有国籍,没有户口,也没有任何留存的可以和国内军队沾上边的文字档案,如果非要找的话,国内公安部档案管理处里某个100年也不会有人去翻一下的档案柜里,有一个叫范哲懿的高智商诈骗贩的相片长得倒和我有点相似。在国内混不下去了,没准那个家伙也跑到金三角,准备在这里扎根了。”
听着范沉舟近乎玩笑的话语,龙烈血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隋云他们在国内所做的那些善后手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