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最后击杀
“百鬼噬魂!”小胡子发出了一声大喝,那条被他扔出去的大棒之上黑光大盛,那些镶嵌在棒身上的人头纷纷脱离,并急速扩大,嘎嘎怪笑着,就像一颗颗的流星向孟翔砸了过去。
当当……洗澡桶大小的人头被孟翔发出的强烈刀气撞飞了出去,一个个四下飞溅,不过当将所有的人头都击飞了之后,刀气终于消耗殆尽,露出孟翔的真身。
此时已经接住了大棒的小胡子一个前掠,将手中的大棒当作了长枪,猛地刺出,周围的空气都向棒尖塌陷而去,连去势已尽的孟翔都被它吸了过去。
长棒的棒尖就像吐芯子的毒蛇直奔孟翔的左胸口刺了过去,势大力沉,如果刺中了,虽然棒尖远不如枪尖锋利,但是也足以震碎他的心脏。
眼看长棒的尖端距离孟翔的心脏越来越近了,小胡子的眼中露出了喜色,手下加力,长棒的速度又快了三分。
下一瞬间,小胡子脸色大变,他偷袭孟翔的图谋被一只拳头粉碎了。孟翔的左拳准确地击打在了长棒的棒尖上,让再也无法前进分毫。
小胡子心头一紧,下意识地将长棒回撤。孟翔看着他,嘴角露出了一声冷笑,手掌轻轻一推棒头,向后退出了五六丈远,轻轻地落在地上。
轻松撤回长棒的小胡子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他手中的长棒就像发了脾气的怪物突然不受他的管束了,一下子挣脱他的双手,猛地向后倒射,速度比他刚才刺向孟翔还快。
咚地一声,小胡子庞大的身躯倒飞出去,长棒的棒头插入了他的胸膛,虽然没有将他洞穿,但是毫无疑问对他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移花接木!孟翔不但通过左拳传递出了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而且还将小胡子奋力一刺的力量原封不动地送了回去。小胡子等到受到了他和孟翔合力的一击,没有在他身上穿出一个大洞已经是便宜他了。
扑通一声,小胡子重重地摔倒在地,双手抱着插进自己胸膛的长棒,痛苦地缩成了一团,就像一只煮熟的虾子。不过受到如此的重创,他并没有吐出太多的血,而是从口鼻等七窍中不断向外喷射黑色烟气。
在孟翔的眼睛中,随着黑色烟气不断从小胡子的身体冒出来,他的体型慢慢地开始缩水,等他停止了向外喷射烟雾,他的身高整整矮了五尺还多,已经不足两丈了。
孟翔摇了摇头,提着长刀向小胡子走了过去,眼中充满了杀机,显然他是准备将他料理了。
小胡子眼中充满了恐惧,拄着长棒挣扎着站了起来,急促地说道:“阁下,且慢动手!如果你放过我,我有好宝贝奉上!”
“晚了!”孟翔淡淡的一句话就粉碎了小胡子的希望。
“阁下,请考虑一下。如果你放了我,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为你服务。阁下,你和我交过手,我虽然远不如你,但是你应该不能够否认我确实是有能力的。有我在,一定可以帮助你做很多的事情。”
孟翔的眼神变得冰冷,不屑地说道:“你不配!为了区区小利就可以残害同门的不肖之徒!你以为我会收留你这种人吗?至于你的实力,你就不要说笑了,要不是我想看一看你究竟有几斤几两,我早就送你上路了,哪里还能够让你蹦跶到现在。像你这种废物我看着就恶心。”
“好,好,好。”小胡子怒极而笑,“既然你这么绝情,我就是死也不会放过你的。百鬼噬魂!”
声音未落,那些被孟翔击落的人头重新飞到了空中,一窝蜂地向孟翔冲了过去,眼眶中红光闪动,下颌骨不断开合,发出瘆人的怪笑。
看见孟翔被那些人头围住了,小胡子的眼中露出了恶毒的光芒,怨毒地盯了他一眼,低头看了看差一点被棒头击穿的巨大伤口,里面的内脏几乎全部被震成粉末。
突然他一咬牙,顿时全身黑光缭绕,身体就像吹气一般,急速变大,同时一股可怕的波动从他的身体内散发出来,他要自爆。
如果真让小胡子自爆了,虽然擂台上的空间不小,但是因为有结界阻挡,能量散发不出去,势必会对孟翔造成不小的伤害。
“想拉我做垫背的?做梦!”孟翔虽然被那些恐怖的人头纠缠着,但是并不代表他拿小胡子没有办法。
一挥手,一道白亮的刀光电射而出,从那些人头的缝隙中一闪而过,下一瞬间,它从小胡子的眉心射进去,留下了一个碗口大的窟窿。
接下来,小胡子就像一只被戳破的气球,在嘶嘶的声响中,一股股黑色的烟气从他的七窍和身体的各处的伤口中飞出,而他的身体却在急速缩水。
眨眼的功夫,他就被打回了原形,恢复了原来的模样,不过变得极瘦,就像他体内的血肉被抽空了一般,皮肤耷拉着,惨白惨白的。他的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不过已经失去了光泽,他死了。
那一道被他放在肺中的温养的刀气,在沾染了无坚不摧的金之气后,自然而然地带有了庚金之气杀伐一切的锐气,在它击穿小胡子的头颅,穿透了道种的时候,已经彻底杀死了它的元神。
在小胡子死后,那些攻击孟翔的人头也像失去了主宰,悬停在了空中,一动不动。过了一会,直到那根本黑色大棒也消散成了黑色烟气之后,它们才和黑色的烟气聚合到了一起。
黑气一阵翻滚之后,里面传出了脚步声,然后一个个蛮族勇士走了出来,不过他们并没有攻击孟翔,而是向那面大鼓走了过去,随后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大鼓周围的图案中,又成了图案的一部分。
在所有的蛮族勇士都回到了他们原来呆着的地方,成为了大鼓的一部分之后,大鼓本身也开始缩小,成为一面不到脸盆口大的普通小鼓,外表斑驳,毫不起眼。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孟翔真的难以相信它能够发出那么大的威力。
孟翔扫视了一下擂台,红光一闪,红雪凭空出现在了擂台之上,看了孟翔和死掉的小胡子一眼,用严肃而庄重的口吻宣布道:“此场决斗的胜利者是孟翔!”
话音未落,一道红光冲天而降,笼罩在了小胡子的身上,转眼之间,他就消失了,化作了一团人头大的晶莹红光,就像一颗巨大的红宝石,然后射向了孟翔,一闪消失在了他的身体。
“啊!”孟翔发出了一声大叫,身体上腾起了一道血色的光柱。他原本以为小胡子将体内的精血都用于发动攻击了,但是让没有想到的是,经过战神台的淬炼之后,他残存的精华进入他的体内后,依然让受益匪浅。
孟翔感觉到体内原本就极为丰沛的气血一下又增加了几乎一倍,让他担心自己会一下子被撑爆了。
出乎本能,他打起了已经再熟悉不过的无相拳。随着一遍又一遍打着无相拳,他的头顶上出现了一尊魔相,散发出了极为可怕的气息,连红雪都向一边壁开了一些。
与此同时,孟翔也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变化,原本他的身体和气血就是面与水的关系,虽然两者可以交融在一起,但是不经过揉搓是不行的。而打无相拳就是一个揉搓的过程,慢慢地将他们糅合到了一起,让他的身体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淬炼。
身体上因为释放了狂野之力而膨胀起来的肌肉也全部平复了下去,再次恢复了修长挺拔的体态。
红雪颇感兴趣的盯着孟翔健美的身体看了几眼,才有一些依依不舍地移开了目光,微微一笑,说道:“主人,你的运气真好。刚刚被你杀死的那个倒霉蛋应该刚得到血魄珠时间不长,并没有能够将里面的血精融入身体。如果他完全吸收了血魄珠,利用蛮神鼓召唤出来的蛮族勇士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一批废物可以比拟的了。主人,你要想战胜他们恐怕就不会这么容易了。”
“原来是这样!“孟翔点了点头,他终于知道小胡子为什么会给他补充那么的气血了,“哦,对了,红雪你说这个蛮神鼓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当然厉害了。蛮族可是天地诞生之初就出现了的种族,以强悍的身体和极强的生命力著称,是蛮荒时代的强势种族之一,要不是他们喜欢逞强斗狠,极不团结,说不定能够成为蛮荒时代的霸主之一也说不定。”
“原来蛮族还有这么久远的来历。红雪,你还没有说蛮神鼓是怎么一回事情呢?”
“蛮神鼓是每一个蛮族部落都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被所有蛮族人视为神器,战斗、集合、报讯、迁徙、狩猎等等都需要它,它一般是由族中的萨满巫师掌控握着。萨满是对蛮族部落中拥有沟通天地鬼神能力的人的称谓,享有几乎和族长同样的权力,不过人数很少,一般小一些的部落中只有一个萨满,即便很大的部落,人数也不会超过了十个。”
红雪绕着那面放在地上的蛮神鼓转了几圈,抬起了头,看着孟翔,说道:“主人,我不得不说你的运气真是太好了。这面蛮神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它应该是血蛮部落的,而且还是一个很大的血蛮部落的。”
“血蛮?”
“蛮族一般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土蛮,喜好平静,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另一类就是血蛮,喜好战斗。血蛮部落为了尽量增加蛮神鼓的威力,会对它进行祭炼,而祭炼是需要消耗很多资源的,所以只有大部落才会进行多次祭炼。而这个蛮神鼓上有鼓魂的存在则足以说明它来自很大的血蛮部落。”
“鼓魂?”孟翔又从红雪的口中听道了一个新词。
“所谓的鼓魂就是蛮族部落战死的勇士,死后被萨满经过特殊手段和蛮神鼓融为一体,在关键时刻,将他们召唤出来,帮助族人和敌人战斗。由于每一个鼓魂都必须是最强大的战士,所以鼓魂的多少在一定程度就体现出一面蛮神鼓的等级。”
红雪停住了脚步,将目光从蛮神鼓上收了回来,看向孟翔,犹豫了一下,说道:“主人,我恐怕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