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往事如梦(上)
孟翔走进了一家很简陋的小店,点的菜也很简单,一盘酱牛肉、一盘咸水鸭、一盘韭菜炒蛋,一壶普通的烧酒。
在吃饭的时候,严实发现孟翔有些魂不守舍,菜吃得很少,酒也几乎不喝,时不时将目光投向街对面,而且目光很奇怪,至少他从来没有从他的眼睛中看到过。
究竟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严实顺着孟翔的目光看了过去。他很快就看清楚了,不过他很快就摇了摇头,否定了他自己的猜测。
孟翔目光看向的地方是一间比他们所在的饭店更加简陋的小面馆。面馆的主体只是大半间房子,要不是在外面搭了一个棚子,恐怕连两张桌子都摆不下。
面馆不但面积小,而且人员也格外的简单,里里外外就一个人,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姑娘。身材和脸型都还算不错,加上青春朝气,也还能够吸引一些人的目光。但是老天待她并不公平,在她还算清秀的脸颊上加了一块胎记。
胎记的颜色有些特别,是红色的,却不是普通的红色,而是火焰般的红色,只不过形状不像火焰,反倒依稀像一只鸟,有着长长的尾羽,头上好像还带着一顶皇冠,隐约地透出一丝高贵的气息,只可惜它太过了模糊了,否则说不定还会显到很漂亮呢。
不过胎记面积太大了,几乎遮住她右边的半个脸颊,所以她想用头发将它遮住也办不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脸颊上的胎记太过吓人了,在窄街上穿行的人不少,但是去她那里的吃面的人却并不多。
第一次看见那个脸上有胎记的姑娘时,严实曾经认为吸引了孟翔注意力的就是她,因为他发现孟翔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在移动。但是他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在枫树镇的三年多的时间中,因为孟翔先后获得枫树镇狩猎大赛和各村各镇之间十年一次的狩猎竞赛的第一名,镇子中漂亮的姑娘小媳妇看见他都两眼放光,脸色潮红。他相信只要他愿意,哪怕他只是勾勾手指,或者抛一个眼色做一下暗示,她们都会对他**。
然而,三年多的时间,他从来没有看见他对任何一个女人露出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兴趣。且不说,这个开面馆的姑娘有着难看的胎记,就是她没有胎记,她也未必有枫树镇那些对孟翔仰慕的女人们漂亮,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她都不可能对孟翔产生那么大的吸引力。
很快,他发现了孟翔收回了目光,不再看那个姑娘一眼,他终于确定他的猜想,吸引他注意力的根本就不是那个姑娘,一定是其他他没有注意到的东西。但是他无法看见孟翔的内心,否则他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那个开小面馆的姑娘叫做赵雪竹,是前世对孟翔最重要的两个人中的一个,一个是从怒龙江中将他救下并养育了他的老头子,他给予了他生命;另一个就是赵雪竹,她让他明白了活着的意义。
孟翔和赵雪竹的相遇其实相当偶然。在前世,他由于没有身份证明,在进入铁木城的时候受到了门卫的刁难,具体说,就是被那个不久之前被他用计激怒对他动手,从而被他捏碎腕骨和在城墙上摔断很多根骨头的黄眉军官。他叫黄书郎。
前世的他自然没有现在的实力,别说对黄书郎动手了,就是一句怨言也不敢说,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苦苦哀求。但是黄书郎的心肠似乎是铁石做成的,任他如何哀求,他就是丝毫不动容。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他才知道了黄书郎刁难他的真正原因,他看上了他携带的银子了。那时他既没有储物手镯,又没有银票,五百银子虽然不算多,而且被他藏在衣服中,但是在阅人无数的黄书郎的毒目下根本就无法遁形。
按照规定,也是为了找一些廉价的劳动力做了一些脏活累活,来到铁木城的人,即便没有身份证明也是可以进城的,只要缴纳十两银子的进城费就可以了。
如果他们能够在有生之年为铁木城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城主的特许,是可以获得铁木城的身份,成为铁木城的居民,和铁木城原住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
当然,那些能够为铁木城做出重大贡献而且获得城主特许的人是非常非常少的,但是就是这极小的概率却吸引了无数人涌向铁木城。
孟翔在来到铁木城之前,是做过功课的,他向他跟随的商队的伙计打听了很多关于铁木城的事情,所以也知道了守城军官的贪婪。
在知道了黄书郎的真实意图之后,孟翔虽然不舍,但是他还是忍痛又拿出了五十两银子,希望他给他一个方便。但是他还是小看了黄书郎的贪婪,前后得到了六十两的银子之后依然不满足,就是扣着他不让他走。
时间一长,黄书郎见他不识趣,索性动手直接开抢,孟翔自然不愿意,因为他从商队伙计那里已经知道了在铁木城没有钱是寸步难行的。于是他就和黄书郎以及他的手下纠缠在了一起。
尽管在枫树镇三年时间中,他为了猎杀更多更值钱的猎物,刻苦锻炼,使他的身体强壮了很多,但是他根本不可能是那些如狼似虎的守城士兵的对手,眼看包袱中的银子就要被抢走了,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
当然,所谓的转机只是他当时的想法,实际上它不但不是一个转机,而且是一个让他进一步陷入深渊的推手。
李耀庭带着自己的卫队来到了西城门视察情况。孟翔将他当作了希望,抢到他的跟前,将黄书郎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地说一遍,希望他可以为他主持公道。
当时的李耀庭做出了一副很公正的模样,招来了黄书郎和那些动手的士兵询问情况。然而还没有等黄书郎将话说完,他就认定是他袭击守城士兵在前,然后再诬告他人。
接下来,他让他黄书郎等人将他狠狠地打了一顿,然后将他包袱中的银子作为所谓的罚款悉数拿走。如果不是他将二十碎银藏在了靴子中,他几乎是身无分文。不过万幸的是,他终于进入了铁木城,找到一个大夫治了一下伤,否则他一定会死在铁木城外。
似乎孟翔的厄运还没有结束,他找到的那个大夫心肠很黑,只是简单给他包扎了一下,让他吃下了一颗又硬又苦的药丸后,就拿走了他最后二十两银子中的十八两。
接下来的时间中,孟翔白天到各种地方寻找工作机会,但是由于他没有身份证明,那些地方都要他交押金,少则十几二十两,多则上百两,但是他身上只有不到二两银子,根本交不起押金,自然也就无法得到工作的机会。
到了晚上,他就更惨了,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有时候一个晚上要换好几个地方。因为他为了吃饭,不饿死,所以不想将身上少得可怜的银子花在旅馆中,而且即便他愿意住旅馆,人家也未必愿意收他这个来历不明的人。
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够在外面找睡觉的地点,但是一些好的地方,比如无人居住的破房子都被其他无家可归的人占据了,他根本进不去,硬挤的话还会遭到毒打,所以他只能够到处流浪,但是晚上在大街上流浪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铁木城负责治安的部队叫做城管,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可以见他们的身影。铁木城中的人无论是外来者还是本地居民见到他们就如同了老鼠见猫一般,躲之唯恐不及,因为他们心狠手辣,在执法过程中动辄就会打伤打死人。
要说起对城管最害怕的人就要数像孟翔之类的没有身份的无家可归者了。特别是在晚上,一旦被他们逮到,他们就会出重手,一阵狠揍,很多人就被这样活活地打死了。
如果侥幸未死,也不用高兴,因为他们的下场未必就比那些死掉的人更好,他们会被城管毫不留情地扔到城外。而在危机四伏的城外,加之身负重伤,几乎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各种寻食的猛兽和凶兽吃掉。侥幸当时未死的人一般也存活不了多长时间,唯一的区别也就是早死晚死而已。
惶惶不可终日地苟延残喘了一个半月,虽然孟翔已经尽最大的可能减低伙食标准了,其实也称不上什么伙食标准,只求不饿死就行了,但是以铁木城的物价水平,那不到二两的银子依然快花完了。
这时他还没有找到一份工作,钱没有了也就意味距离饿死不远了。孟翔真的可谓走投无路了。他不是没有想过离开铁木城,但是根本没有人愿意带他。以他自己的本领不要说是回到两千里外的枫树镇了,他就是离开铁木城不到二十里恐怕就会被猛兽和凶兽吃掉了。
当时孟翔手中只有不到十个大钱了,连一个馒头都买不到,但是他已经五天没有吃东西,眼前一阵阵发黑,双腿只打晃,如果再不吃东西的话,他也许一头栽倒就再也无法醒来了。最后经过一番观察,他进入了一家小面馆,那就是赵雪竹开设的小面馆。
孟翔之所以选择赵雪竹开设的小面馆其实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完全是因为整个面馆只有赵雪竹一个,而他又打算吃的是霸王餐。赵雪竹一个姑娘家发现他无钱付账后,即便去打他,他也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
然而,当时孟翔并没有想到就是因为那一个看似很荒谬的选择,让他和她结下了一生的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