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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136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外面天色已经不早了,夏月初便留善大嫂子在家吃饭,住上一晚再回镇上。
    善大嫂子也没跟她客气,笑着说:“那我可要点菜啊!”
    “您随便点,只要我能做的就绝对没问题。”夏月初满口答应。
    “我特想吃你那天做的韭菜炒核桃仁。”善大嫂子对那道菜着实好奇极了。
    “还以为你要吃什么龙肝凤胆呢,一个炒韭菜这还不简单。”
    夏月初找薛良平要了些他去年秋天捡的山核桃,让薛壮帮忙砸开剥核桃仁。
    她自己挎上篮子,拎着镰刀去地里割韭菜。
    离家最近的一块地里被薛良平种了些菜,因为山上天气比镇上那边冷一些,所以韭菜还有些嫩,家里一直还没舍得割。
    既然要招待客人,夏月初自然是挑最好最鲜嫩的割了两把,又拔了几根葱和一把茼蒿。
    她挎着篮子,又绕去村里屠户家割了一条肉。
    回家的路上,看见陈婶家的老三王桦。
    王桦今年才十二岁,跟同龄的孩子相比,可以说是又瘦又小。
    他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筐,弓着背走得十分吃力。
    夏月初快走两步上前,伸手想帮他分担点儿重量。
    王桦扭头发现是夏月初,瞬间涨红了脸,眼睛里冒出激动的光芒。
    夏月初瞥了一眼,见背筐里满满都是榆黄蘑,提起来更是沉甸甸地压手。
    她看着王桦的小身板儿,担忧地说:“你这是上哪儿去?如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背这么重的东西,小心压坏了身子骨。”
    这条路并不是他回家的方向,难道天都快黑了还要去卖蘑菇不成?
    “我……我今天上山,正好遇到一棵倒木,上面长得满满都是榆黄蘑,我就采了一背筐回来。”
    王桦似乎十分害羞,说话声音都很小,一边说话手指还不住揉搓着怀里的小包袱。
    “那你还不赶紧回家?咋走这头来了?”
    “哦,我,我娘让我来给你送蘑菇。”
    王桦说着,飞快把手里的篮子塞到夏月初怀里。
    他用的劲儿还挺大,把夏月初撞得后退两步才站稳身子。
    “夏娘子,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
    “你娘就是太客气了,弄点儿啥都非要给我送。”夏月初说着摸出一小串铜板,塞给王桦道,“你去山里弄蘑菇也不容易,这个当嫂子跟你买的,赶紧回家吧。”
    王桦连连推脱,说什么都不肯收下铜板,背着背筐拼命往家跑。
    夏月初忍不住扬声道:“别跑,看把蘑菇都颠坏了!当心摔着!”
    眼看王桦连窜带跑地没了影儿,夏月初这才捡起掉在地上的铜钱,掀开盖在小篮子上的叶片。
    篮子里一水儿刚撑起伞盖儿的嫩蘑菇芽,摆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特意挑出来的。
    满眼娇嫩的鹅黄,还散发着菌菇特有的香味,让夏月初的心情都跟着明媚起来。
    夏月初心情大好地挎着篮子往家走,刚进大门就见盛氏怒气冲冲地从西厢房里出来。
    门内还传出善大嫂子的声音:“老太太,我奉劝你一句,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如今月初的名声都已经传到东榆县了,连县令大人都对她赞不绝口,你以为她还是那个逆来顺受由着你揉搓的乡下媳妇么?”
    盛氏看到夏月初,脚步明显顿住,满脸怒容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听到善大嫂子的话,顿时把已经要脱口而出的骂吞了回去。
    县城,县太爷……这些词离她的世界着实太远了,是一辈子都无法触及的高度。
    虽然对善大嫂子的话将信将疑,但之前老肖婆子也是这样说的……
    盛氏跟夏月初相对而站,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已经许久没有正眼看过这个儿媳妇了。
    夏月初如今已经不再是以前那般干瘦枯黄的模样。
    她的脸颊虽然还很瘦削,但却已经有了些白里透红的模样。
    总是枯草一样的头发如今也被梳得齐齐整整,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散发出健康自然的光泽。
    盛氏突然间有些茫然,站在自己面前的,当真是那个嫁进来守活寡都不敢反抗的乡下丫头么?
    夏月初被盛氏堵住去路,只得静静地站在原地,心里却随时防备着盛氏的突然发飙。
    但今天也不知怎么了,比太阳打西边儿出来还要稀奇,盛氏竟然只怔怔看了她片刻,便一脸茫然地转身回屋去了。
    夏月初有些摸不着头脑,拎着篮子进屋。
    善大嫂子立刻迎上来,接过她手里的篮子,顺手就开始择菜,还不忘得意地说:“月初,刚才你婆婆过来找事儿,被我怼得没话可说,灰溜溜地走了。”
    夏月初想起刚才盛氏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由得对善大嫂子钦佩不已。
    这战斗力,果然是不同凡响,自己要学的还太多了。
    有善大嫂子的帮忙,晚饭的四菜一汤很快就做好上桌了。
    除了善大嫂子点的韭菜炒核桃仁,还做了红烧肉,清炒榆黄蘑,酸辣土豆丝和一大碗茼蒿蛋花汤。
    头刀韭菜的鲜美自不用说,在厨艺比试上已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善大嫂子吃了一口之后,服气地说:“难怪连县太爷都赞不绝口,这韭菜,也真是让你给做绝了!”
    薛壮和秦铮两个肉食动物,都不约而同地去夹红烧肉。
    此时还没有后世那种养殖猪,所有的都是农家养的土猪。
    一刀下去,横切面都是五花三层的,肥瘦比例适中,看着就让人喜欢。
    过水焯紧的肉块在熬化的糖汁中一滚,苍白的身上就裹上了一层诱人的颜色,散发出淡淡的焦糖味道。
    最后经过一定时间的炖煮收汁,五花肉块就变得香气扑鼻,瑰丽的颜色更是看得人食指大动。
    肉炖得浓香酥烂,腴而不腻。
    舀一勺汤汁浇在饭上,红棕色的汤汁均匀地裹在每一粒米上,给饭粒披上一层油亮的光泽。
    满满一勺塞入口中,软糯弹牙的东北大米浸透了肉汁,浓郁而香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充盈在口中,竟觉得比肉都不逊色。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