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书记员可没那么好当啊!!!
培训结束之后,叶知秋她们这一批书记员就正式上岗啦。她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她被分配到了民庭,大家都是怀揣热情进来的,肯定都希望被分配到一线业务庭啦。(后来她才发觉自己真的是太天真了!)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法官这条路啊,真的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叶知秋书记员生涯里负责的第一件案件是一件很普通的离婚案件。
原告是男方,周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叶知秋在通知被告即原告妻子王某过来拿起诉状副本的时候真的费了很大劲,打了好几次电话,每次不少于半个小时,但是始终没能成功劝服她过来。王某不想离婚,叶知秋便告诉她,积极应诉是对自己权益的保障,过来对对方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做出相应的回应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才是最佳的选择。王某呢,也不是好“忽悠”的主,她是这么说的……
“叶助理,我们有很多债务需要处理,你说怎么办?”
“离婚诉讼,有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需要法院处理的是可以提出来的,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光靠说的,拿证据出来。”
“大家都是女人,我就说实话吧,我和他这个婚姻也没什么继续下去的必要,但是我为了支持他创业,挪用了公司一笔钱,现在还没还,他也创业失败了,我又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离婚了我怎么办?我肯定要拖时间啊,你明不明白?”(叶知秋:我不明白!!!)
王某又说了女儿还小没有人帮忙带,根本没办法抽身过来法院等诸如此类借口……
“这个,那你自己考虑吧。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不应诉,法院这边程序还是得照走……”
“随便你们吧……”
嘟嘟嘟……
电话里传来一阵忙音,王某已经挂断了电话。叶知秋心里涌上一阵挫败感,怎么送达工作这么困难啊?软硬兼施还是不能说服她。还是先按程序走吧,还不行就做做原告工作算了,叶知秋心想。
果不其然,邮寄出去的副本被王某拒收,上户籍地址送达也找不到王某人影。难道只能公告送达了吗?
于是叶知秋给原告周某的律师打了个电话。
“田律师啊,我这边是城区法院,周某那个案子,被告那边已经穷尽送达方式了还是送不到了。你们又是第一次起诉对吧?是不是该考虑下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啊?”叶知秋委婉地暗示律师考虑撤诉。
“我们不考虑撤诉,请法院公告送达吧,万一我们撤诉了,你们又不认可我们已经起诉过一次了咋办?”
“额……你们要这么觉得我也没办法,你们愿意付出时间成本法院这边肯定无所谓的。那就先这样吧……”叶知秋已经在心里骂三字经了。
明明这一套说辞在l区法院那时候还是蛮管用的啊。
那个时候,她听着晓欢姐明明也是原、被告面前各自一套说法的啊……
“被告,你不过来,法官就只听原告单方的意见咯,你觉得这样,对你有没有好处啊?”
“原告,去民政局离婚都要两个人一起去签字啦,你以为在法院不用啊?那谁还去民政局离婚啊?”
反正那个时候这套说辞是成功把叶知秋给忽悠了,她觉得好有道理,无力反驳。
是她太天真了吗?挫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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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叶知秋还沉浸在第一件案就受挫的打击之中时,王某不知道是想通了还是怎么了居然主动联系叶知秋,说要过来法院签收材料了,更为重要的是,她点名只见叶知秋一个人。所以是她之前的苦口婆心打动了王某?所以获得了她的绝对信任?王某突然这样,叶知秋反而有些犯怵。(被害妄想症又发作了吧?→_→)叶知秋拖拉了好一会儿终于下楼去见王某。毕竟不用公告,这对她来说始终是好事一桩。
王某见了她,也没有多说什么,还是之前的那些债务的事情。虽然叶知秋始终很好奇,明知举证不能而打定主意要拖时间的王某到底是怎么想通了的。毕竟公告的话,她能拖上多大半年的时间,即使没有任何意义。
#庭审当天#
周某主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王某称双方是姐弟恋,差了三岁,为了在一起承受了很多压力,如父母反对等等。双方结婚真的是经过慎重考虑。
其实庭审过程一直蛮严肃的,气氛挺压抑,至少在周某律师发表辩论意见之前是这样。
“尊敬的审判员,我的当事人周化肥坚决要求离婚……”
“化肥?”叶知秋感觉自己快要憋不住自己想笑的冲动了。可是为什么法庭里的氛围没有任何异常,依旧很冷静,boss和被告都静静聆听着律师发表辩论意见,似乎就她一个人陷入了“化肥”的怪圈……
为什么啊?原告不是叫周华飞吗?明明这么有诗意的名字,硬生生给律师念成了化肥?这律师不是故意的吧?
叶知秋尴尬地咳了两声,试图掩饰自己想笑的冲动,她的脸因为憋笑有些涨红。她迅速调整了情绪,回到记录工作当中……
庭后,这个庭审上的小插曲便成了叶知秋休息时间与同事之间的谈资,说几遍都觉得很好笑。
这个案子,毫无意外地被判了不准予离婚。化肥同志也只能安安静静等多半年再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