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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6章

      小鱼得了大哥哥的表扬,乐得开了花,不住地重复念叨。
    “坐在心上,姐姐坐在哥哥的心上。”
    *
    周家寨口,一群年轻男子各自牵着马聚集在出寨下山的路口。
    这是周家寨的年俗,大年初一一大早,成年而尚未婚娶的年轻男子在黎阴山上赛马,图个新年折桂步步登高的好彩头。
    “阿希,你东张西望地在找什么?”莫北牵着马问。
    身旁阿希穿了件褐色短绒皮衣,显得腰身格外结实,此刻有几分魂不守舍的模样,连带着身边爱马也四蹄交替焦躁不安。
    他含糊其辞地说:“没什么,那个……戚风人呢?”
    莫北抚摸着马鬃,随意地答:“谁知道啊,也许昨天被影帝揍得太没面子,所以今天不来了吧。”
    四周的男孩子们哄笑起来,谁也没拿莫北的话当真。
    只有阿希沉下脸色:“自家儿郎输给个外来人,有什么可笑的。”
    莫北一怔,打着哈哈:“那么严肃干嘛?叶影帝怎么能算外来人,他可是你三个妹妹的梦中情人,指不定将来还是周家寨的女婿。”这话本是玩笑,莫北不过是调笑阿希的妹妹们做梦都想嫁给叶景琛,倒真不是有意特指谁。
    可这话阿希耳中,登时火冒三丈——一个两个三个,女人个个只看皮囊吗?长得帅,会演戏能赚钱,又怎么样?不过是个花花公子,传过的绯闻女友犹如过江之鲫,欠下的桃花债怕是下辈子也还不清,以前好歹只和女人传,最近连断袖之癖都冒出来了!这种男人,能要?!
    见憨头憨脑的阿希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莫北忙打圆场:“汉家人跟咱们本来就不一样,若要比赛马,谁也比不过我们阿希,你们说是吧?”
    众人笑着应和,却远远地看见叶景琛抱着小鱼,和林鸳并肩走来。
    阿希撇过头去不看他们,只哼了声:“男狐狸。”
    那一边却听见有马蹄声疾响,一匹枣红色的高头骏马竟是从寨里一路绝尘奔来,马蹄飞掠,自林鸳身旁擦过,她只觉得胳膊一紧,已经被叶景琛单臂护在身前。
    小鱼笑嘻嘻地看着姐姐,口中还时不时念叨着“心上人”,林鸳贴在叶景琛身前有一瞬的恍惚,而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他视线停留在那匹刚刚冲入视线的骏马上。
    戚风一身挺阔的劲装,袖口脚腕束起,黑色皮质短靴和同色皮手套,高高坐在马鞍之上,居高临下睥睨众人。
    “戚少爷今年也打算参赛?”莫北看着那匹比他们的马匹高出十多公分的良驹,笑问,“不怕山路崴了‘山鬼’的脚了?”
    山鬼,是戚风那匹马的名字,素日里他爱惜得紧,只天晴好时才拉出来遛遛。初一赛马之类的苦差事,他是不舍得劳动山鬼的。
    “老规矩,赢的人可以要求其他人做一件事,比不比?”戚风倨傲的目光竟是越过众人,笔直地落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那人身上。
    ☆、第23章 忘归
    看着意气风发地向大神下战书的戚风,林鸳很想给他面前插几炷香。但凡他对自己的这位“情敌”多一星半点了解,就绝对不会约他赛马。
    她还遥记当年叶景琛初登国际马术赛场,头一回亮相时未满二十周岁,捧回世锦赛铜牌载誉而归。
    当时国内媒体对叶景琛的称赞是“从金融世家杀出的一匹黑马,以王者之姿征服贵族舞台”。
    外媒评价更夸张,马背上的叶景琛就像从神话中走出的精灵王子,人与马的完美配合时时渗透着儒雅的绅士气派和高贵气质。
    思及此,林鸳难掩崇拜地看向身旁曾被誉为天才骑手的年轻男人,没想到他正在出神,像是没有听见戚风的话。
    “比不比,给个爽快话。”戚风一勒马缰,山鬼前肢离地打了个响鼻,威风凛凛。
    “为什么要比?”叶景琛极绅士地将怀里的小鱼放下,看着他欢快地跑远了才直起腰身,双手放在裤兜,晨曦中站得笔直宛如白杨。
    戚风坐在马鞍,从高度上来说是居高临下地,却不知道为什么在这认面前始终有种被压制的不快。山鬼感受到主人的情绪,焦灼地四蹄交替来回踱步。
    “你要是赢了,可以要求众人替你做一件事,这赌注还不够?”戚风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闪动着健康的光泽,挑衅地说,“就怕你赢不了。”
    叶景琛却不动如山,扬眉:“我有什么事,需要你来替我完成吗?”他说得太理所当然,太自信,自信到林鸳几乎可以看到戚风头顶冒黑烟。
    想对大神采用激将法?真是太天真。这世上能让叶大神动弹的,只有他自己。若是他不想,就算刀山火海压过来,他也不会挪动分毫。这一点,很多年前林鸳就知道了。
    两个年轻男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电光火石,林鸳生怕下一秒戚风会忍不住从马上跳下来和叶景琛打到一块儿——怎么说他也是掌事人的儿子,总给叶大神打伤,多不和谐,是吧。
    戚风在周家寨长到二十岁,还从没有遇见过叶景琛这样的人,分明长了张娘儿们似的面孔,却偏偏有种压不动的傲骨。原本在电视看见这男人的时候,戚风还曾嗤之以鼻“我们阿鸳会看上这种软蛋?”,可如今面对面,他居然心生惶恐,仿佛下一秒林鸳就要被这个男人带走,比这更可怕的是,他竟没有自信能从他手里抢回她来。
    一夹马腹,戚风留下一声冷哼,策马朝向寨口扬长而去,口中大喝:“还不出发!太阳都要下山了!”
    新年的晨曦里,周家寨口十数匹滇马一字排开,马背上的劲装少年们英姿飒爽,一声断喝划破宁静,瞬间倾巢而出,绝尘离去。
    林鸳偏过头,发现叶景琛正看着自己:“你看我做什么?”
    “你好像很失望。”
    林鸳很坦白:“嗯,只在电视上见过你骑马的样子。”
    “拍片的时候不是常常骑么?”
    摇头:“那不算,那都不能真正纵马奔腾。”
    叶景琛一笑:“叶公好龙。”
    林鸳不会骑马,或者说不敢骑马。就像是被不敢开车的毛病传染,她没有办法冷静地独自待在马背上,总是紧张得四肢不知如何安放是好。所以,即便高空威压之类的危险动作她也都尽量自己上场,可但凡马背上的镜头,都只能统统交给替身解决。
    她有点不好意思:“喜欢不等于占有,看看就好。”
    “周老师的马在哪里?”
    “哎?”
    叶景琛抬手在她鼻尖亲昵一刮:“画条龙,给你看看。”
    二十分钟后,林鸳忐忑地跟在叶景琛身旁,他正牵着周学睿那匹周身雪白却并不算高大的“凝雪”。
    “你骑,我……就在这里看。”林鸳端端正正地站在周家寨的牌坊下,笑得谄媚,“我就是叶公,看看就好……”
    “你不觉得,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吗?”
    “什么机会?”
    “独处的机会。”
    林鸳翻了个小白眼:“谁要跟你独处——”一句话还没说完,只觉得腰上被人一擒,双脚瞬间离地,竟是被叶景琛支着腰身抱起来。
    “太轻了,以后多吃一点。”大神的笑语近在耳边。
    骑虎难下,林鸳只好勉勉强强踩着马磴坐上马鞍,死死攥着把手,四肢僵硬动也不敢动,生怕凝雪一个受惊撒蹄子狂奔,大年初一就见血实在太不吉利了。哇哇哇,它在动!林鸳闭着眼睛,只感觉马背一沉,自己几乎完全陷入一个温暖的怀里。
    “睁开眼睛,闭眼平衡不好,更容易摔。”叶景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仿佛贴在耳边。
    耳廓酥酥麻麻地发烫,林鸳勉勉强强睁开眼,凝雪不算高,但坐在马背上依旧比平日的视野要高一些,尤其此刻正驻足在周家寨出山的路口,远远可以看见环山而上的小径,甚至还能看见山径上方盘亘的鹰。
    “你放松一点,脚不要夹着马肚子。”叶景琛笑着单手拍了拍她的肩头,“放松,有我在,你还怕摔下马吗?”
    就是因为有他在,她才没有办法放松啊!林鸳努力地缩小自己的占地面积,尽量朝前靠着,避免背后与叶大神的接触,奈何整个马鞍也只有那么巴掌大的地方,怎么挪也挪不了多远去,只好僵直着脊背,越发紧张起来。
    身后传来叶景琛低低的笑,听得林鸳更加发毛,佯装泼辣地回头嗔怒:“笑什么笑,没见过新手吗?”调头的幅度有点大,大约是惊动了凝雪,马蹄一动,林鸳立刻一声短促的惨叫,维持着回头的姿势再不敢挪动分毫。
    腰间一暖,她只觉得自己被稳稳的环住,像被绑上了安全带那样妥帖。睁开眼,面前是叶景琛星空一样明亮的眸子,她立刻回过头看向前方,不敢造次。
    叶景琛轻笑着催马前行,一手握缰绳,一臂环着某个胆小鬼的腰。凝雪的步子很缓,顺着环山路一路朝着黎阴山顶晃悠。
    林鸳一开始还紧绷着神经,一面关注凝雪的动静,一面还要留心和大神的距离,脑后时不时传来叶景琛的呼吸声和轻微的吐息。
    “看那边,像不像小奶茶。”叶景琛松开环着她的手臂,指向远处的一团祥云。
    林鸳感觉自己瞬间失了保护,紧张地抓住他的手臂,他就势收回手臂重新环上她的纤腰,听见她如释重负地吐了口气,叶景琛忍不住无声地勾出一抹笑。
    天气晴好,高原的天格外碧蓝,衬托着高高矗立的黎阴峰。云端在顶端积雪的山巅之间投射下阴影,像极了织锦的白缎上团簇的暗纹。
    叶景琛策马走得极慢,寻了处岔路拐进林间,凝雪踏着矮草顺着溪流一路缓步,顶峰融化的雪水顺流而下,在水势缓慢处凝成漩,林鸳在叶景琛的指点下小心翼翼地探身去看,才看见清澈的溪里小鱼儿嬉戏翻腾。
    有多久,没有这么单纯的感觉幸福在身边?
    时间就像在这蜿蜒无尽的原始森林里凝滞不前,重叠苍茂的枝桠间漏下星星点点细碎的日光,带着冬日暖阳特有的温度落在两人身畔。
    凝雪的蹄音落在岩石上缓缓地积水上,极其空灵的哒哒声,仿佛敲打在她的心尖。若说叶景琛的那一句“做我的女朋友”带给她的是羞涩和激动,那么此刻两人共骑漫步在幽深的林间,带来的是无尽的柔软甜蜜。
    凝雪越走越深入山林,鸟雀渐少,只偶然听见群山间有鸟鸣远远递来。
    林鸳盘了斜斜的麻花辫,搭在肩头,露出了白皙光滑的颈项,凝脂般的肌肤和黑墨般的乌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幕美色落在叶景琛的眼中,他忽然抬手将她外套的帽子戴起。
    “我不冷。”林鸳摸着自己的帽子,一脸莫名。
    “但我热。”某人云淡风轻。
    大神热,和给她戴帽子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林鸳觉得人和神的脑回路可能确实有差,想了相依就不理解,也不多问,乖乖地带着毛茸茸的帽子四处张望,流连美景。
    “你之前,应该没有来过黎阴山吧?”
    “没有。”
    林鸳不无好奇:“那你一直朝林深处走,不怕迷路吗?”
    “有你在,”叶景琛微微朝前倾,下巴搭在她肩头,“就算迷路也没什么可怕的。”
    “这山里可有老虎狮子豹子熊……”
    “还有。”他声音里带着隐隐的笑。
    “什么?”
    “狼。”
    “狼?”
    “嗯,”叶景琛笃定地说,“有颜色的那种。”
    林园顿时反应过来,笑嘻嘻地说:“你别以为练过八极拳就能为所欲为,可别忘了我跆拳道可是拿过学校冠军的。”
    “嗯,记得,”某人哼了声,“还是我教的。”
    黑线,她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关键给忘了。所以,如果,某人当真在这深山老林,狗仔所不能及之处动了歹念,她就无还击之力咯?
    就在林鸳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见从山林之中传来一阵骚动,似乎有许多人在惊呼,又惊起林中飞鸟无数,树叶沙沙,鸟啼鹰鸣。
    远远似乎还有马蹄声、呼喊声慌乱无序。
    林鸳回头:“回去看看?”
    “嗯。”叶景琛已经调转马头,夹紧了马腹,凝雪四蹄离地,瞬间从信步林间成了小步疾奔,然而奇怪的是,林鸳竟没有觉得一丁点儿惊惶,她唯一紧张的是不知道寨子里发生了什么事。
    风从耳边呼呼刮过,心跳随着凝雪的蹄音起伏,林鸳闭上双眼,任由山风拂面,那一瞬曾经荒芜的心底草长莺飞。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第二更送上:)
    今天偶然听见李宗盛原版的那首《给自己的歌》,不由想起前些时候路过电视机,看见潘粤明在某综艺里唱这首歌。